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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与归
近日,网络上一份盖有公章的、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教育局教育科出台的《关于现役军人、消防救援等特殊子女入学安排的函》显示,招商引资企业人才和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一线防疫医护人员等,其子女按照特殊照顾安排入学,且招商引资企业人才子女占据一半。对此,铜官区教育局回应,上述文件真实。有网友质疑,这样的入学特殊照顾,跟招商引资挂钩是否合适?
的确,提起特殊子女,我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烈士子女、残障儿童等,在入学机会上给予这一部分孩子照顾,体现出的是人文关怀,几乎没有人会反对。今年5月,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介绍称,各地普遍要求要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关爱与帮扶工作。这里出现的特殊人群,也显然和招商引资企业人才不太一样。
检索教育领域和招商引资的关键词就会发现,近年来,不少城市都有为引进优秀人才、招商引资所给出的子女入学优待条件。如2018年9月,安徽安庆市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副总及以上),其子女可以根据意愿优先就近安排就读;再如贵州毕节市,2019年印发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进行特殊照顾。
政府部门当然应该解决由于招商引资带来的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问题,这本身就是政府部门的职能,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它和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贫困儿童入学等,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问题的关键是,在解决问题的同时,还要兼顾教育公平,这同样重要。
面对质疑,铜陵当地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主要是为铜陵的经济建设做出卓越贡献、交税多、增加就业机会的人。”然而,特殊群体是不能依据这些特点来划分的。如果说因为“贡献大”就可以进行特殊安排,那么各行各业的建设者,估计都要发表意见了。毕竟,社会是精细化分工的有机体,每一个岗位都不可或缺。
近年来,在教育领域,所谓“特殊群体”似有扩大之势,这和正在进行的优惠政策不断瘦身的改革趋势,是背道而驰的。一个道理很简单:一个孩子能不能上学、该上什么样的学校,为何要看他(她)的父母优不优秀?如果“特殊群体”太多,那么就会逐渐消弭这份特殊性,最后让本来是趋向公平正义的政策变了味。
早在2011年的两会上,时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就指出,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应该注重投资环境的建设,而不是优惠政策上的突破。魏迎宁举例,有的地方招商引资,让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入学可以优惠,这是不公平的,公平正义的价值应该高于GDP增长、税收增加。
所以,一些急于发展经济、谋求招商引资的地方也要明白,招商引资不能用公共资源做交换。不从营商环境上去寻求突破,而是想着在外围优惠上不断加码,这是缘木求鱼的做法。长期来看,这种做法不仅破坏教育公平,也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并不能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与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