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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申少铁
打开手机,就能在线问诊;拍完CT影像,可自动诊断、出结果……近年来,随着5G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远程会诊、互联网医院、智慧医疗等新的医疗业态不断涌现、蓬勃发展。目前,全国已有2200多家三级医院初步实现院内信息互通共享,7700多家公立医院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线医疗用户规模近3亿。数字医疗的快速发展,让越来越多的患者感受到了就医的便利。
作为一种把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应用于整个医疗过程的新型医疗模式,数字医疗具有显著优势。从患者的角度看,数字医疗能够跨越时空,解决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还简化就医流程、降低就医费用、改善就医体验。从医生的角度看,数字医疗让患者病历、健康档案实现数据化,提高了疾病诊断、患者管理的效率,进一步解放了医疗生产力。从医疗机构的角度看,数字医疗有助于促进院内管理精细化,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数字医疗为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解决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和就医成本高等问题提供了可行方案,发展潜力很大。现实中,由于信息系统标准不统一、电子病历无法共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不能互认等因素,数字医疗的优势还难以充分发挥出来。在发展数字医疗过程中,应加快改革医疗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打通相关堵点,让优质医疗资源顺畅流动,更好惠及广大患者。
发展数字医疗,还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在推进医改的过程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明确医疗机构的权利义务,进一步规范数字医疗行为。前不久施行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提出,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相关举措给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便捷,受到社会关注。多一些类似的政策措施,就能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好保障患者的权益。
在医疗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信息标准体系的建立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医疗机构持续推进电子病历等临床医疗系统的信息化升级,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各地自行采购和建设,相关系统标准不统一、接口各不相同。在这种背景下,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体系难以实现全国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因此,应探索建立统一的规范和系统,明确软件操作、数据接口等技术标准,着力推进原有系统改造和更新。
当然,数字医疗属于新事物,也亟待加强监管。在互联网诊疗中,一些平台为了节省成本,对医生的资质等存在审批不严的问题;一些医疗机构没能保存好患者的就医数据,造成患者隐私泄露。凡此种种,都存在着安全隐患,不容小视。未来,有必要压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大对不规范行为的处罚力度。数字医疗的本质是医疗服务。只有规范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数字医疗才能行稳致远。
健康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数据互联互通是信息时代的大势所趋,数字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将会越来越广泛。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努力实现全国信息共享,就能充分激发数字医疗的优势,为健康中国建设注入新动能。(申少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