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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谷子 王鹏威
连日来,全国多地消费者纷纷在宝马4S店遭遇了“霸王条款”,出现大规模拒不交付的消息登上了热搜。据了解,客户们此前预定的宝马汽车要么被拒绝交付,要么临时加价3万才能提车,其中多数是在5、6月官宣降价时定的车。这些消费者的共同困境引发了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对此表示强烈不满,“难道这是把合同当废纸、把定金当儿戏吗?”“自称豪华品牌的宝马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甚至有网友讽刺道:“宝马在卷质量和卷价格之中,选择了卷铺盖。”
有专业律师表示,宝马4S店拒绝交车、临时加价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种合同中明确约定好的内容和价格,又在临近提车时随意更改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契约精神,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更无疑是对市场规则和法律的公然践踏。
众所周知,宝马此前的降价也是应对“车企价格战”自己制定的。可是,现在却出尔反尔,实在是不地道、也不厚道。时至今日,在国内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自主品牌产品力不断提升的大环境下,个别品牌如果还没点自知之明,无法认清形势,仍要坚持跟消费者对着干,高昂着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就不要怪消费者不讲情面,用法说话,用脚投票。
这里是目光•短评,愿你目之所及,皆有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