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光明网评论员:本月,南昌大学在全校教室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和录音设备的行为引发争议。10月20日,最新的媒体报道显示,目前该校大部分教室一前一后安装了双摄像头。接受采访的一位南昌大学的大二学生说,“直到开学启用了才给我们发通知,听说是课下自习也录,有这个必要吗?”
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如何设限,是近年来屡被讨论的话题。在高校教室内安装监控,则将这一话题突出放大。大学校园是一个有限的公共空间,在这个公共空间生活学习的群体范围相对明确。南昌大学此前回应,其目的是监督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的情况,系上级要求,信息内部使用,“很多学校都这样做”。大学生已然成年,需要也能够对自己负责,学校对其管理教育不应仍像是小学中学那般过于“操心”,以这样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管理,实则无限放大了私域被透视的可能。
这也就涉及更为重要的问题,高校安装摄像头,学生的知情权是否被尊重?尽管高校安装摄像头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否征求过学生意见?学生不同意个人隐私被摄录又该如何解决?在南昌大学公示的《智慧安防三期采购项目需求征集意见公告》显示,采购的摄像头规格均带有人脸识别及智能检索功能,包括支持目标抓拍、以图搜图、按姓名检索等。这即意味着摄像头下学生的一举一动都将会对号入座,那征得学生同意就更有必要了。
2021年底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显然,高校以监督学生学习生活为目的安装摄像头的初衷,是有违现行法律的。而从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角度看,在教室加装支持人脸识别摄像头,无形中已经束缚了老师和学生,大学开放自由的学术氛围也会因为摄像头受到限制。
大学校园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空间,因此摄像头的安装必须出于正当目的,如大型考试监控等。退一万步说,高校想通过新技术来实现在信息社会下的高效管理,那就必须严格遵照法律,征求相关人群的同意。新技术确实给当下社会带来许多便利,但诸如教室加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宿舍查寝使用执法记录仪等手段的出现,使得大学生的隐私权边界不断被冲破。教会大学生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本就是大学教育的题中之义。当大学教室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无死角介入学生学习生活,学校自身还能否取得学生信任?
除此之外,在带有人脸识别和智能检索功能的摄像头下生活,人们必然会在无形中感受到压力,由此可能产生的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又该何解;人脸识别摄像头摄录下的海量个人隐私信息该如何脱敏处理,该如何保存和防护。这些问题,高校在安装摄像头时,是否有过重点考量呢?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