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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海宁
无需立即付款,不占用现金,过期自动取消,核销后产生账单……最近,一些在线旅游服务平台推出“先囤后付”的酒店预售模式,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由于无需提前付款即可预订酒店,“0元囤酒店”成为一些年轻人旅游住宿的消费新选择。不过,也有消费者反映,其购买的酒店预售套餐在使用时遇到无法预约、不能升级房间、临时加价等问题。
为了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揽客,部分平台在去年“双11”期间,就推出“先囤后付”的预售新模式,即用户在购买旅游产品时无需立即支付,可以先“囤”酒店预售套餐,待预约酒店并核销后再付款。
传统的酒店预订模式需要消费者立即付款,其优缺点显而易见。优点是,消费者花钱买心安,不担心酒店违约涨价或无处可住;而酒店则提前“绑定”了消费者,可确保入住率。但弊端是,部分酒店被预订后,消费者由于行程变化则不可取消,引发纠纷。平台推出的“先囤后付”,有望弥补上述缺陷,让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权。这无疑创造了多赢的预售模式,既便于消费者灵活选择,也能为平台和酒店引客,还能做大市场“蛋糕”。
这种模式创新的背后,是国内酒店业竞争日益加剧。之前受疫情影响,酒店数量一度“缩水”,随着疫情警报解除,旅游业快速反弹,酒店数量快速扩张,仅2024上半年,国内就新增酒店2.3万家,新增房间达100万间。同时,平台竞争也日趋激烈。在这种背景下,平台和酒店创新营销模式并不意外。哪一种模式更利于消费者,就会更受市场青睐。
不过,虽然从理论上看“先囤后付”可带来多赢,但部分消费者预订的酒店预售套餐在使用时遭遇兑付难——无法预约、不能升级房间、临时加价等问题,这显然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让人感到“先囤后付”不过是一种营销噱头,酒店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便无视契约和信用。
对此,平台要完善“先囤后付”预售合同,既要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也要合理约束酒店行为,对违约酒店要有相应的惩戒机制,以维护该模式的声誉;其次,参与的酒店要遵守契约要有信用,不能因为贪图小利而损害酒店信誉。另外,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参与“先囤后付”,要尽量选择口碑好的平台和酒店,详细了解预售合同内容再决定是否选择“先囤后付”。
总而言之,部分消费者遭遇兑付难,根本原因是相关服务者信用缺失,只有促使平台重视信用建设,鞭策酒店重信守诺,才能防止“先囤后付”模式走样变形。(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