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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孔德淇
2025年春节,除夕首次被纳入法定节假日,春节假期延长至8天。对许多人来说,这意味着拥有更多时间与家人团聚,共叙天伦之乐。但部分工作性质特殊的劳动者,仍需坚守岗位。此时,保障其加班权益至关重要。连日来,多地人社部门发文,明确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与支付方式,为劳动者权益筑牢法律基石。
春节,作为中华民族最为隆重的传统节日,本是阖家团圆的时刻,每个人都盼着与家人相聚相伴。然而,总有这样一群人,为了社会的正常运转坚守岗位。医护人员巡查病房,保障患者安康;铁路职工坚守站台,服务旅客出行;外卖小哥在城市中穿梭,传递生活便利;人民警察守护一线,确保城市安全;电力工人运维抢修,让万家灯火更加温馨……他们舍弃了与家人欢聚的时光,在各自的岗位上发光发热,让更多人得以安心过节。对这些劳动者而言,加班工资不仅是经济补偿,更是对他们辛勤付出的认可与尊重,是社会给予的温暖回馈。
从各地规定来看,除夕至初三属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按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300%支付加班费,不得用补休替代;初四至初七为休息日,加班可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200%支付。同时,明确加班工资以正常出勤月工资为计算基数,排除年终奖、补贴等,保证计算合理公正。这些规定清晰明了,让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有章可循,也为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提供了规范。
揆诸现实生活,劳动者加班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企业采用包薪制,模糊工资构成,将加班工资混入正常工资中,使劳动者难以分辨自己是否获得了应有的加班报酬;有的企业以补休、发放礼品等方式替代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有的企业甚至直接克扣、拖欠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上述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严重伤害了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和精神情感,影响了企业的名誉形象。
显然,让春节加班权益“落地有声”,绝非一蹴而就,而是一场企业、监管部门与劳动者携手共进的“接力赛”。企业作为用工主体,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将加班工资足额、及时地发放到劳动者手中。这不仅是法律的刚性约束,更是企业应有的道义担当。
监管部门需加大执法力度,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出击”,真正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坚实守护者。定期检查做到全面细致,日常抽查突出随机性,发现侵权行为即刻“亮剑”,以强有力的监管威慑,构筑起严密防线。
劳动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掌握维权途径。当发现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时,不能选择沉默与隐忍,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让法律为自己撑腰。此外,也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借助专业力量介入调查处理。
春节期间,保障坚守岗位者的加班权益,不仅是对他们个人的关怀,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节日加班权益不能停留于纸面,而要切实化为温暖与保障,让劳动者的坚守更有温度。(孔德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