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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敏飞
据媒体报道,春节假期,谢先生到广东梅州市粤东大峡谷景区游玩,刚到门口,摆渡车先影响了好心情。据谢先生透露:“停车场距离景区大门太远,大概要走2公里路程,坐摆渡车则要20元一位,感觉不值得。”像谢先生这样的遭遇,其实并不鲜见。近年来,一些景区以创收为目的设置摆渡车,引起游客的强烈不满。
景区摆渡车引发争议,早已不是新闻。票价过高、捆绑销售、乘坐不便等问题客观存在,极大地影响了游客们的参观体验。只不过很多时候,游客们既没有时间与精力去较真,也不想影响心情,这也让景区的摆渡车乱象一直客观存在,甚至愈演愈烈,成为一些景区牟利的工具之一。这一乱象,亟待纠正。
摆渡车的存在,本应是方便游客之举,但遗憾的是,部分摆渡车带来的不是便利而是烦恼。存在种种问题的摆渡车,既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影响了景区的口碑,更违背了市场的公平原则。导致摆渡车乱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景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甚至无所不用其极,再加上监管缺失,使得这一乱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这种短视之举,不利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更何况,景区摆渡车价格的设定,也不能随意为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此外,还需举办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法律规定不能成摆设,摆渡车作为景区内的一种交通工具,收费问题应更加规范起来。
景区摆渡车,就该以服务游客为首要目标,平衡好便利与牟利的关系。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建立透明的价格体系,更好地规范景区的经营行为。另一方面,景区在运营上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经营,探索“景区门票+交通”一体化的定价体系,并科学规划线路、站点,合理安排运营时间等,以市场化的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景区与游客的“双赢”。
景区摆渡车看似小事,实则是关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大事。只有打破利益固化的顽疾,回归公共服务的本质,才能让摆渡车成为便利游客的交通工具。也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社会效应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龙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