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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8个网红地标场所率先治理游烟
近日,上海对边走边抽烟的“游烟族”出手了。
据此前报道,2025年3月中旬起,上海率先在武康路、豫园商城、新天地、外滩、南京路步行街、陆家嘴商圈、今潮8弄、蟠龙天地等8个中外游客集中、人群密集的“网红”地标场所推进室外“游烟”治理,形成示范效应。
微信公众号“无烟上海”图
近年来,上海多举措加强对室外二手烟的控制。此次为何选取8个网红地标重点推进?具体会有哪些部门参与治理?采取什么措施?当前游烟治理存在哪些难点?记者近日对话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陈德,解答公众关切的问题。
记者:针对上海8个网红地标场所的游烟现象,会有哪些部门参与治理?采取哪些措施?
答:2025年3月起,上海率先在8个中外游客集中、人群密集的“网红”地标场所先行探索,以形成示范效应。8个“网红”地标将结合自身特点,发挥场所管理方(如管委会、物业)及场所内各业态单位的作用,共建共治、疏堵结合,宣传倡导、劝阻引导并进,利用各类宣传平台渠道营造无烟健康的良好环境氛围。
拿今潮8弄来说,其主入口与附近地铁出入口新增禁烟标识提示,立牌展板和电视橱窗展示控烟宣传元素,撤除商户外摆位放置的烟灰缸。同时,街道卫生专员在高峰时段沿固定路线对今潮8弄区域开展徒步巡查,物业安保人员也会对公共座椅区、垃圾桶周边等吸烟高发点位,进行轮岗值守,控烟志愿者则通过“随时劝”的方式动态补位,形成全天候、立体化的监管网络。
目前,室外二手烟控制主要以宣传倡导和形成理念共识为主。场所管理方做好控烟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常态化机制和宣传教育,按要求设置控烟标识和设置室外吸烟点,加强巡查并培训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做好劝阻和引导。场所内单位注重宣传、提示与引导,在室外排队区或卡座等区域设置控烟宣传和“请勿吸烟”提示,利用电子屏等各类载体进行宣传提示,同时,商户工作人员也会对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
微信公众号“无烟上海”图
记者:游烟治理存在哪些难点?未来会进一步扩大游烟治理区域吗?
答:一是人员流动性强,尤其是一些市民活动集中的公共场所和中外游客热门的景点,“游烟”情况相对突出。二是公众对于健康和文明的意识、“共建共享”的理念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管理上需要更多部门一起联动,如文旅、文明办、社工、卫生健康、城管、市容绿化及属地街镇等,发挥各自力量和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融入对“游烟”管控的宣传、提示、引导等,形成合力。
上海在八类重点场所严控游烟
室外二手烟、"游烟"频发,严重降低市民出行体验和生活质量,对公共环境和市民健康也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借鉴国际先进地区和城市的经验,市爱卫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宣传倡导室外不随处吸烟,向全市八类重点场所的管理方及主管行政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一、室外排队等候区对景区、饭店、饮品店等场所工作人员加强烟草危害健康知识及控烟劝阻技能培训,在排队区域增设劝阻吸烟及烟草危害相关健康提示;
二、人行道和路口红绿灯等候区域在有语音播报提示的路口增设不吸游烟的倡导提醒,由控烟志愿者开展劝阻;
三、室外游乐场把“不随处吸烟”写入游客须知,对园区职工加强烟草危害健康知识及控烟劝阻技能培训,由园区管理方安排专(兼)职控烟工作者,在游乐场开放期间进行巡查;
四、公交车站张贴禁烟标识,或在地面或其他醒目处进行喷绘,在站台宣传栏设置烟草危害及“不随处吸烟”等健康宣传提示,站台内不得放置烟灰缸等烟具,由公交站点运营企业定期安排保洁人员对站台进行管理;
五、商场及商务楼出入口由物业负责管理商场、楼宇控烟工作,增加对驻场商户、楼宇租户及业主的控烟宣教,在入驻及租用合同条款中增设控烟相关条款,在远离出入口处依据《室外吸烟点设置与管理要求》合理规范设置室外吸烟点,由安保人员负责引导吸烟者至指定区域吸烟;
六、学校门口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健康教育课、班队会、家长会等组织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并设立“无烟校园”标志,提示在等候区域不吸烟,若外来人员有吸烟行为,安保人员及执勤人员及时提醒、劝阻;
七、医院大楼门口设立“无烟医院”标牌,若发现随处吸烟者,由安保人员和志愿者负责提醒、劝阻,在门诊大厅内播放烟草危害、吸烟与疾病的主题健康科普视频,加强戒烟门诊宣传并提升戒烟服务能级;
八、地铁站出入口依据出入口特点设置控烟标识及标线,对职工加强烟草危害健康知识及控烟劝阻技能培训,对站口吸烟者进行劝阻,对各出入口进行定期巡查督导。
助力科学戒烟
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提示,吸烟不仅严重危害本人健康,二手烟也对周围非吸烟者造成健康威胁,呼吁个人和场所严格遵守控烟法规,共同营造健康、安全、无烟的城市环境。 吸烟者应尽早戒烟,全市已在各区设立46家戒烟门诊,并提供12320戒烟热线服务和“无烟上海”微信公众号,助力科学戒烟。
据央视新闻报道,按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目前市民游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医院、体育场馆、演出场地、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等公共场所,发现“游烟”,可以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违者个人最高罚款200元,场所最高罚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