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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谷子 于天明
取消“大小周”,是“解放”打工人,还是“既要马儿不停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近日,互联网大厂小红书宣布取消“大小周”工作制度,虽非什么“新鲜事”,却又冲上热搜,引发了大家关于“休息权”和如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热议。
取消“大小周”固然是好,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绝非一两家企业推行一两个制度的事,前进的方向也不应止步于此,更需要从根本上做好人力支出与工作任务的平衡。如果KPI不发生变化,员工还是要完成原有的任务量,就不得不占用夜间、双休日等休息时间,可能会加剧隐形加班等问题。那么,“明着双休,暗着卷”,取消“大小周”的意义就依然停留于表面。重要的是,取消“大小周”不能成为“变相降薪”。企业实施双休,员工薪酬水平不能走“下坡路”,保持不变无疑才是初心根本、皆大欢喜。另外,值得关注的还有那些节假日、周六日还在上班工作的就业群体,特别是公共、服务行业的劳动者,有时他们压根连“大小周”都没有。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休息权不是用人单位“施舍”的。主动增强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意识是每个企业必须树立和遵循的。在“合规”与“效率”之间找到平衡,需要自上而下的推力以及全社会公平的共识。只有当某天,劳动者不再把“双休”当作公司福利炫耀,当打工人彻底告别“996”,“到点下班”成为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事。或许我们才能说:这次,是真的进步了。
这里是《目光》专栏,愿你目之所及,皆有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