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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传艳
近日,辽宁沈阳、河南郑州等地多家医疗机构违规办理健康证的新闻,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央视调查显示,从“54分钟速成健康证”到“异性代检”,从体检项目缩水到制售假证,一系列乱象暴露了健康证制度的诸多漏洞。涉事地区的卫健部门均迅速展开调查和处置,相关机构和责任人被暂停业务和立案查处,后续将依法对机构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
发现问题迅速处置值得肯定,但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多年来,全国多地已多次曝光类似事件,每一次的反思与处置均如出一辙——停业整顿、立案查处、专项整治。针对每次事件的处理不可谓不严厉,但过不了多久这些机构就会故伎重演,始终未能终结健康证乱象周期性复发的问题。
出现这种现象,说明健康证制度存在“先天不足”。首先,体检标准缺乏统一规范,具体检查方式、流程标准模糊不清,使得部分医疗机构得以将体检简化为“走过场”。其次,身份核验机制形同虚设。一些医疗机构的体检表仅手写姓名而无照片比对,有医院甚至对明显差异的替检者视若无睹。此外,健康证办理的公益属性与市场逐利性存在冲突。按照《食品安全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应由政府指定机构承担,但部分地区将资质下放至民营医院,如果这些机构将健康证视为创收项目,就会出现压缩成本、简化流程等现象。
更大的问题是,当前治理模式过度依赖事后追责,却忽视了事前预防与事中监督的关键作用。在准入端,资质审批流于形式;在事中监管层面,技术手段严重滞后。比如外卖平台审核健康证时,仅需上传照片即可通过,无法与卫生系统数据库实时对接。此外,一些医院工作人员主动指导体检者规避检查项目,劳务中介公然提供代检服务,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多方均可获利,就会心照不宣地暗箱操作。
终结周期性复发的健康证乱象,需要跳出“头痛医头”的思维定式,从制度设计、技术赋能、协同治理等多个维度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在制度层面,要完善健康证制度的技术标准,建立涵盖预防、监督、惩戒在内的动态监管机制。在治理层面,则要对屡次违规的医疗机构实施行业禁入,对购买假证的企业纳入信用黑名单,对制售假证者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从严追责。只有让违法者付出更大的代价,才能让健康证乱象得以整改。
这次事件得到严肃处理令人拍手称快,但不能止于此。健康证乱象一旦出现,不仅要追究涉事医院的责任,更需反思制度设计的合理性、监管体系的严密性、违法成本的威慑性。只有将“事后灭火”转为“全程防控”,让每一次曝光成为制度升级的契机,才能避免同样的戏码轮番重演,让健康证乱象得到彻底根治。(唐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