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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一陵
近日,河南信阳某高中强制家长陪餐、监考事件登上热搜。据媒体报道,有家长发帖称信阳市高级中学要求家长去学校陪餐和监考,自己因有事无法前往拒绝后,家委会的管理人员称“如果每一位家长都不配合陪餐和监考,学校无法开了。”对此,该学校招生办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学校一直有陪餐制度,是为了确保学生就餐安全,若家长繁忙,可以跟家委会商量,我们不负责管理这个事。”至于要求家长监考,该工作人员称,具体要咨询班主任。
让家长参与学校事务,初衷是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维护考试秩序,践行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理念。孩子的事,不仅仅与学校有关,家庭也有责任。尤其是在当下,家校社协同育人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但不能把学校与家长的责任混为一谈,不能把学校教书育人、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等基本责任,以“协同育人”为名,强制转嫁到家长身上。
不属于家长的职责,当然没有义务配合。就算“学校无法开了”,也不是家长必须去监考、去陪餐的理由。如果学校需要强迫家长来监考才能办得下去,那么学校的日常管理恐怕出了大问题。
学校强制家长轮值而引发的家校矛盾,已有不少,这反映出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在实践中出现了严重扭曲。家长也有着自己的生活与工作,并非能随时响应学校的“召唤”。就像此前广西百色那名抱着2个月婴儿参与家委会强制轮值“护学岗”的家长,真是对家校合作的莫大讽刺。其遭遇是个人的无奈,更是家校责任失衡的缩影。当学校将责任无限转嫁,让家长疲于奔命,家校矛盾自然愈演愈烈。
家长有培养孩子的责任,但这份责任更多体现在家庭教育、品德引导和情感关怀上,而不是替代学校完成教学管理任务。如果从晚自习值班到考试监考,再到家庭作业批改、教室卫生打扫等都要家长干,那还要教师和学校做什么?
除了家校职责混乱,家委会功能的异化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家长委员会是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其主要职责是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以维护学生的权利,构建平等的家校关系。
但现实中,一些家委会并没有代表家长,履行监督学校办学、维护学生权利的责任,而是成为学校或教师的“白手套”。学校和教师不便直接出面的事务,往往通过家委会传达给家长。家委会安排的很多值班工作,美其名为自愿,实际上多数家长却是“被自愿”,家长被迫成了学校的免费劳动力。甚至,一些学校的家委会沦为了部分成员讨好学校的工具。比如,一些学校家委会违规筹集资金,为教师购买礼物。这不仅破坏了家校关系的纯粹性,也损害了其他家长的利益。家委会本应是家校沟通的桥梁,却屡屡成了制造矛盾的推手。
要解决家校责任混乱、家委会功能异化的问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学校应明确自身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将精力集中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优化校园管理上,而不是依赖家长来填补管理漏洞。学校如果无底线转嫁自身责任,必然遭遇反弹,破坏家校合作的信任基础,让家校共育到头来成为一种道德绑架。
教育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指导学校开展家校合作,对学校不合理的转嫁责任行为及时制止、严肃处理。不要平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到舆情来了,才亡羊补牢。同时,要规范家委会的运作,明确其权责范围,通过制度建设保障家委会真正代表家长发声,发挥监督和沟通的作用。家长们也应增强权利意识,对于不合理的要求敢于说“不”,积极参与家校事务的协商与监督,共同推动建立健康、平等的家校关系。
家校协同育人是教育的必然趋势,但协同的前提是责任明晰、各司其职。只有学校、家庭、社会各自承担起应尽的责任,才能形成教育合力,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李一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