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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青
“网约护士”是指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的“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由已注册的护士为出院患者、幼儿或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一种模式。《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网约护士”“叫好不叫座”,有些地方护士参与积极性较差、存在人身安全隐患、缺乏配套制度和监管。一方面是显性的市场需求和明确的政府鼓励,另一方面却是尴尬的发展现实。瓶颈究竟卡在了哪儿?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居家照护服务。截至2024年,我国约1.9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失能、半失能和失智老人达4500万人,其中90%处于居家照护状态。除了老人,还有产妇、病人、术后患者和残障人士,也会出现不便出门就医,但又需要医疗护理的情况,比如更换尿管、胃管,伤口清创,康复训练、母婴护理等。正因为需求旺盛,所以早在2019年,国家卫健委就开始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全国试点,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上线“网约护士”服务平台。如今,全国已有3000余家医疗机构可以提供60余项相关服务。
但是,无论是需求端还是供给端,都有些疑虑没有消除。对患者来说,最直接的困扰就是价格。不同地方费用不同,以导尿管服务为例,人工费加上医疗器材,一次上门服务就要两三百,有的医院还要求支付交通费,而这些费用是没有被纳入医保的,患者的负担较重。有患者对服务的安全性表示担忧,害怕卫生条件不够好,有感染风险。对护士来说,则是欠缺上门服务的动力,因为工作量本来就已经饱和,再加上医院的考核激励机制也没有相应倾斜,这些都影响其从事网约服务的积极性,而且上门护理护士多为年轻女性,单独进入陌生人家里还有安全隐患。
这些问题的背后,是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一是,平台搭建已成形,但制度建设没有跟上:缺乏统一的服务标准、规范的操作流程和完善的监管体系;二是,理想中的服务群体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门槛,却大幅压缩了实际可用人才:“网约护士”要求具备五年以上临床经验和护师以上职称,而我国注册护士存在近400万人的缺口,医院内都人手紧张,更遑论院外兼职?
应该说,尽管“互联网+护理”已经有了顶层设计,但政策从设计到落地之间,还有许多细节都需要在摸索中完善。不妨重新审视一下当前市场对居家医疗照护服务的最主要需求是什么?从目前的试点情况看,在患者家中,护士更多面对的是换药、导管护理、健康监测等相对标准化、技术难度适中的服务场景。从这个角度说,“网约护士”服务并不需要、也不可能全盘复制医院的运作模式,它是医疗服务的延伸,也是家庭照护的升级,所以,它的服务更多的是处于“护工之上但护士未满”的状态。
把“网约护士”定位为医院注册护士的“兼职副业”,是值得商榷的。与其寄希望于让医院护士“挤出时间去上门”,不如通过制度设计,建立一支专职的“社区护士”或“居家护士”队伍,按照居家医疗服务的项目,制定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考核管理,保障其专业性、安全性和服务连续性,也可以变成护士的另一个职业发展路径。而主要从事居家医疗服务的社区护士,可以由医院管理,也可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甚至可以是第三方护理机构派出。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扩大可服务人群,也能降低人力成本,让“网约护士”真正成为大众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当“网约护士”专职化之后,标准的确立、服务的规范和安全性的保障,也就有了更准确的施力方向。
“网约护士”的意义,不止于服务模式的试点,而是对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向“预防-治疗-康复”全周期延伸的制度补位。它不是将医院服务“复制粘贴”到家庭环境里,而应是“护士愿意干,患者用得起,服务可持续”的真正意义上的健康照护力量。(马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