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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宇
近日,广东财经大学多名即将入学的硕士新生向媒体反映称,接到学校通知男生将入住的28栋宿舍楼和此前校方招生宣传的33栋研究生宿舍楼并不一致,“条件更差、费用更高”。同时,33栋宿舍楼部分房间被改造成了对外经营的公寓,学生认为该举违反规定。
该校新生的不满是可以理解的。从新闻报道来看,无论是校方的宣传渠道,还是辅导员的表态,都向学生承诺了能够入住费用为1300元/年的33栋宿舍楼,但实际上学生却不得不入住1600元/年的28栋宿舍楼。后者为旧宿舍楼,使用年限较久,离学生活动区域较远;而前者则为新宿舍楼,临近体育馆、图书馆和研究生专用教室。由此产生的落差感是可想而知的。
对于学生住宿的安排,学校方面或许有自身的考虑。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招生时,学校是有明确的承诺的,既然如此,就应该说到做到,兑现承诺。对于学生来说,学校是否按照承诺安排宿舍,可能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对于学校来说,这也事关声誉和信用。
更令该校新生感到难以接受的是,研究生宿舍楼的一部分被改造成了公寓对外经营,这一情况也得到了媒体的证实。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的工作指南》第二章第八条明确规定,“学生公寓不能兼做其他用途”。此外,《省属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实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也规定,“学校应首先保证履行正常工作职责和事业发展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方可将闲置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就此而言,在研究生住宿需求仍未充分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宿舍用于商业出租,不仅加剧了学生住宿紧张的问题,而且涉嫌违反有关规定。
事实上,2024年,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等7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推动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与宿舍面积达标挂钩,对学生宿舍面积总量缺口大、学生反映强烈的高校,原则上不得新增安排招生指标,问题突出的要压缩招生指标。这相当于给高校补齐学生住宿资源划定了一道“硬杠杠”。也就是说,高校应该努力补上学生宿舍短板,而不是只顾着招生,却把住宿问题抛到一边。
目前,对于学生反映的问题,校方的回应是,“第28栋宿舍楼建成后也是作为研究生宿舍使用,学校将对该栋宿舍进行全面检修,确保适住。学校将在2026年上半年启动住宿调整意向征集,对申请转入33栋宿舍楼的2025级研究生,可安排转入。”
但显然,这种做法和校方当初的承诺还是有比较明显的差距。到底怎么给同学们安排宿舍,不仅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也会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高校是育人的地方,学校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乃至于全社会具有示范作用。既然如此,对学校而言,最好的做法或许就是“言必行,行必果”。(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