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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里川
据央视报道,9月5日晚,网络上流传“苍梧县石桥中学发生学生欺凌”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9月7日,根据广西梧州市苍梧县联合调查组的调查情况,苍梧县教育局对石桥中学涉嫌存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的校长潘某某,副校长梁某某、车某某,以及班主任魏某某责令停职检查。此外依规对9名实施欺凌的学生依照程序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并对涉事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
在通报中,校方、教师、欺凌者、欺凌者家长需要负的责任都很明晰。对其分别作出处理,体现出当地严肃查处欺凌事件,还被欺凌者一个公道、给社会公众一个负责任交代的意识。此外,当地作出由县教育局另行委派人员进驻学校加强管理的决定,也体现出以此为戒,遏制校园欺凌风气的决心。
根据通报的描述,石桥中学八年级多名女学生于9月3日中午和9月4日中午,因琐事积怨在学校宿舍对1名女学生进行打骂。但网传视频中的欺凌行为要比笼统的表述更为惊人:被欺负的女生跪在地上,有女生朝其头上泼水,一女生骑在她身上,还有三人把脚放在被欺负的女孩头上,比出了剪刀手手势。根据另一段视频,有女生扯住被欺负女生的头发,同时扇巴掌。
此次事件具有所有欺凌事件的典型特质,这就是多人欺负一人、多种手段并用。特别是,该事件中,欺凌者也拍摄和传播了欺凌过程,这种行为体现出欺凌者微妙而扭曲的心理。而正因如此,我们才得以在事后窥见事件原貌,不至于陷入涉事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中即便欺凌事件“有图有真相”,一些学校和老师也是漠然处理或者是和稀泥。在缺乏证据、只有受害者一方讲述的情况下,更容易遭到校方的搪塞。此类案例,并不鲜见。例如,2023年,湖南娄底一名家长发文称,上小学的女儿遭班内10余名女生霸凌,但多日后“校方依然无动于衷”。此外,在引发全网关注的山西大同10岁男童遭欺凌事件中,校方也表现出漠然和延宕,被山西省大同市联合工作组直指“在管理上严重失职失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探究这种和稀泥心理的成因,一方面,一些学校习惯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把霸凌行为柔化为学生之间的打闹;另一方面,一些学校和教师怕得罪人,不敢真管严管,遇到问题敷衍塞责,形成一种隐性风气。而这,也让校园欺凌者更加猖狂和肆无忌惮。
学校是呵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的港湾,校长是学校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第一责任人,岂能漠视学生合法利益?如果校方都不负责任,那学生何以自安、自保?
欺凌事件的发生,往往在偶然性中折射出必然性。事实上,一个学校发生欺凌事件,就已经说明学校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和隐患。以苍梧县石桥中学为例,受害女生一度向家人隐瞒被打情况,而学校老师看到学生脸都肿了居然也不作询问?更令人忧心的是,此事件背后,是受害女生“每个星期都会被勒索”,这个细节如果不是亲人揭露,公众更是无从得知。当学校风纪败坏至此,欺凌事件的发生也就不奇怪了。
若在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不是立即解决问题、保护学生,而是百般卸责、冷漠应付,那就更显失职,并且是向欺凌现象发出了软弱的信号。这样的管理和处置方式会带给孩子们怎样的错觉和阴影?专家早已发出警告,校方就施暴者和欺凌事件的处理态度,将影响他们对学校的看法,可能给为他们造成“校园不安全”的负面印象。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会使旁观学生产生“施暴者很威风”的错误观念,从而诱发更多模仿行为。
处理欺凌事件个案不是“终点”,唯有针对此类事件中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深度治理,扎扎实实地强化校园管理,形成常态化遏制策略,让欺凌者没有立身之地,方能真正为学生打造一个安宁有序的校园环境。(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