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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里川
近日,广东广州花都区某小区的业主反映,物业公司最近将业主物业费欠缴信息和小区门禁系统捆绑,导致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只要刷卡或者开车出入小区,都会听到系统播报自己的欠费信息。而在业主投诉给12345、镇政府做出“物管公司服务好业主,可私下电话或微信催费”的整改要求之后,小区物业却表示会继续沿用此法,主打一个“不听劝”。
对此,不仅业主愤慨不已,也有律师提示此举存在违法风险。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但相关物业的做法涉嫌违反处理个人信息“影响最小”的原则。道理很简单,物业费欠缴情况属于个人与物业之间的合同履行信息,具有私密性,并不属于需要让公众知道的信息,未经业主同意在公众场合播报,对业主隐私权造成了一定侵害。
物业声称“没有指名道姓”,并不能成为免责的挡箭牌。因为刷卡时已将业主精准“锁定”,公共场合大声播报,带来了被人现场“开盒”的不适感,且极易让业主心生“物业会变本加厉”的担忧。何况,擅自改变门禁系统用途,也已涉嫌违规。
此外,这种做法的实效性也是存疑的。据报道,该小区物业有没有尽职尽责提供服务存有争议。有业主坦言,超百户业主欠缴多笔物业服务费,是对物业管理不满,例如存在消防系统安全隐患、缺乏资金使用佐证材料等情况。而且,业主们核查发现,这些所谓的“欠费”存在明显猫腻。有业主表示,在物业声称的2万余元欠费中,仅有1万余元是本金,剩余被标注为“违约金”,然而在前期协议中根本没有相关条款。在种种矛盾没有被解决的情况下强行催缴,显然除了“羞辱”之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约束,不仅达不到物业回收资金的目的,还容易诱发抗力、激化矛盾,且难以修复双方关系。近年来,各地一些物业公司被业委会“逐出”,亦有相关背景。
客观而言,现实中“物业费收缴难”并不鲜见,已经成为行业内的一个痛点和难点。物业对欠费业主进行催缴当然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只能依法依规进行,例如以电话、信函、上门沟通等方式催收物业费,如沟通无效则可走法律途径,绝不能超出必要限度,也不能任性而为,打着“有理”的旗号无理“上手段”。
令人不安的是,物业的“花式催缴”屡见不鲜。例如浙江杭州某小区物业居然拉起横幅,红底黄字写着“请小朋友问问你的家长,咱家交物业费了吗?请不要对孩子说谎”,引发舆论强烈批评。
说到底,物业的角色是服务者而不是惩戒机构,百般刺激业主甚至变相“整”业主,令物业公司面目变异、惹人生厌。此类做法败坏了物业公司的形象,必然产生反噬作用,严重阻碍小区管理水平的提升。
对此,从物业公司到整个行业,都应该建立起文明治理的共识,将关注点更多放在提升服务质量之上,以真心服务换真心对待。当然,某些物业公司的自觉靠不住,对于包括住建部门在内的管理和监管体系而言,应该深度关切小区的“物业费大战”,以及时遏制乱象为契机,进一步改良和丰富治理策略、治理手段,让千家万户居住得更安心、更顺心。为此,严肃惩治违法违规行为绝不敷衍,畅通反馈渠道绝不选择性和表演性听取意见,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