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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守一
近日,有媒体报道“广平县一高中收2700元教辅费被质疑收费高”,河北邯郸广平县教育体育局成立调查组核实之后回复,称该中学教材和教辅资料征订费用,除教材外,所有教辅资料订购均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只是个别教师在安排布置工作时,与家长沟通用词不当,引起部分家长不满,已责成第一中学深入调查,核清事实后将严肃处理。
当地教体局回应的核心意思,没有否认收2700元教辅费,只是强调了这是“自愿”购买。但这个说法,显然没法消除家长和舆论的疑虑。此事之所以引发大范围关注,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家长不清楚收费的具体明细,在班级群发出疑问,但遭到了班主任赤裸裸的威胁——该班主任公开称,家长如果在群里或者网上发表不当言论,会影响孩子上学考研考公考编。
孩子回家跟家长要2700元教辅费,任何家长都会有疑问,想要问清楚这笔钱的构成,这怎么就算不当言论,怎么就能扯到考研考公考编?在群里回答家长的正当提问,应是班主任的分内义务。如果真是自愿购买,怎么还会有家长追问?班主任怎么就不能坦诚沟通呢?
“自愿购买”除了在事实层面说不通之外,在学校教育语境之下,也很成问题。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或者老师发起建议,推荐学生买哪些教辅,即便最后补充一句,可以自愿购买。学生和家长有“自愿”的空间吗?只要大部分同学买了,那老师的教学就必然和教辅挂钩,布置作业和讲解题目,很可能就用到这些教辅。那些不买的同学,难免担心会影响自己的学习。
这也是在很多学校出现的情况,表面上学校可能说了自愿,可只要做了大规模动员,最后学生和家长其实没有“自愿”的余地,除非不在乎孩子学习会不会受影响、课堂上会不会被老师另眼相待。
更深层次的问题,则是怎么更好界定教辅的使用范围,不能用“自愿”把问题掩盖过去。因为教育应该考虑普适性,滥用“自愿”可能会助长歧视。比如,2700元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有学生交不起,而老师的教学又会高比例使用教辅,那这些学生该怎么办?
总之,无论学校还是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辅使用的问题上,应该承担更多的把关责任,而不能用“学生自愿”来转嫁问题。具体来说,应该督促学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谨慎使用教辅。对一些必要的教辅,在推行“自愿”原则的同时,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孩子的承受能力,看是否有可能提供必要的补助。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兼顾教学需求和教育公平。(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