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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晨雨 法律学者
一场哄抢白菜的闹剧,该如何收场?据媒体报道,近日,一则“白菜免费”的不实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导致内蒙古赤峰近200亩白菜被闻讯涌来的人群“白采”,菜地种植户损失惨重。
此次事件中,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固然要负起法律责任。在涉事博主的镜头之中,不仅有一片齐整的白菜地,还专门配文,宣称“几百亩大白菜现在都不要了”“内蒙古欢迎您来捡白菜”。这样的错误信息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博主就是白菜的主人,白菜可以被“白采”。老实说,之所以后续出现人群哄抢白菜的结果,很大一部分原因要归咎于“唯恐天下不乱”的造谣博主。
诚然,博主可能只是在网上煽呼,并没有直接参与哄抢,但其法律责任并不因此被排除。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就这起事件,经过初步估算,被采摘白菜面积约200亩,每亩损失约5000元,总计损失接近100万元。这笔经济赔偿账,很明显得算在博主的头上。
当然,博主触碰的红线,还不止是民事法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博主可能因为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拘留或者罚款。
不仅如此,根据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还可能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考虑到这起哄抢风波,给种植户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基于其社会危害性,也可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至于哄抢白菜的人群,不要以为拿着一段博主的视频,就能免去一切责任。作为成年人,应当有着最基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理应明白“天下没有白掉的馅饼”的朴素道理。视频的真假,问一问种植户就一清二楚。况且,事发菜地的种植户李先生曾在社交媒体上澄清,“从来没说过白菜不要了免费砍”,并在现场和采摘者说不让砍。哄抢人群如此明知故犯、肆意妄为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或许一些人会抱着侥幸心理:法不责众,跟着大家一起违法,最终会不了了之。翻看我国法律,没有任何一个条款明确规定,只要违法人数多,什么事情都可以不予追究。因菜地哄抢现场比较混乱,可能个别人会成为“漏网之鱼”,但只要锁定了违法者,后续同样少不了依法追责。
至于具体的法律责任,也有民事、行政和刑事之分。在民事上,哄抢他人白菜,经济赔偿理所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严重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再严重些,哄抢数额较大,达到了入罪门槛,根据刑法规定,就有聚众哄抢犯罪之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这般严重的法律后果,恐怕是造谣者和哄抢者都不愿见到的。造谣者或许以为只是开个玩笑,却不知道这给种植户带来梦魇;哄抢者本想着占点小便宜,却需要经受道德与法律的双重拷问。一场哄抢风波过后,区分责任、严肃追究乃是应有之义,须用法律责任警醒当事人,教育多数人。
不仅如此,从长远看,还需要加强突发风险的社会救济。一个无辜的种植户,因为一段网络谣言就几近破产。社会有必要为这些群体托底,比如通过保险等杠杆降低突发风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而这也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欧阳晨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