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阅读提示】“中学生演出服遭集体退货”? 校方:家长已支付服装费用
光明网评论员:据报道,近日,浙江湖州一名网店店主反映,陕西省商洛市某初级中学举办校园体育文化艺术节,有某个班的学生使用表演服饰后疑似卡着“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节点集体退货,售出20套已经有11套申请退货。部分退回服装有明显使用痕迹——“裤脚、袖口都脏得不行”,严重影响二次销售。涉事店主将事件来龙去脉发布到网上,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涉事家长利用电商平台退货规则压缩开支,表面看是精打细算的“生活技巧”,细究之下,这场集体退货的背后却是赤裸裸的利己主义。表演完的服装沾染汗水、污渍,部分家长却编造质量问题、活动取消等虚假理由申请无理由退货。一边是家长贪图小利、转嫁成本,一边是小微商家承担货品损耗、物流亏损,还要受高退货率带来店铺降权、口碑下降的影响。这种权益失衡的背后,是规则的失度失范。
好在追踪后续报道,商家坚决维权,并找到学校演出视频证据,在当地教体局介入后,涉事家长均已取消了退货申请,全额支付了服装款项。买卖纠纷本身得到了解决,这背后反映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被滥用的问题,却值得深思。
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是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设计,初衷在于破除网购信息不对称的壁垒,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赋予消费者理性反悔的空间。但规则善意绝非无限纵容的特权,法律边界早已清晰划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无理由退货的核心前提是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不在退货范畴之内。穿戴演出导致服饰污损磨损,明显属于过度使用,钻时间差漏洞强行退货,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规则底线之外,道德与家风对此也应有所约束。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言一行都会潜移默化影响孩子的价值观。明知穿过的服饰不符合退货要求,却抱着侥幸心理抱团钻空子,抛弃诚信底线,给青少年传递的是投机取巧、漠视规则、损人利己的错误价值观。校园活动本是涵养品德、培育文明素养的重要载体,而此番集体“蹭穿退货”的操作,让舞台蒙上诚信阴影,不利于青少年健全人格与规则意识的培育,代价远比省下的服装费用更为沉重。
事实上,演出服、仪式礼服等一次性、场景化使用的商品,本就存在特殊性。面对频频出现的“蹭穿式退货”,不少商家升级防控手段,比如挂上“超大号吊牌”抵御规则滥用。对学校而言,组织这类集体活动,或可探索统一租赁演出服饰的模式,统筹调配、循环使用,家长合理分摊少量费用,既能减轻家庭开支,又能杜绝过度消费与资源浪费,从源头规避退货纠纷,兼顾实惠、文明与环保。
法律有边界,教育有温度,诚信无小事。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制度善意,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守护,绝不能被功利之心异化、被投机行为透支。摒弃钻营取巧的小算盘,恪守诚信底线、敬畏市场规则,才能让消费公平落地生根,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守护小微企业合理收益,营造文明理性、互利共赢的网络消费环境。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