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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猥亵被处分的男教师再任职”别再靠网友发现了

2025-06-05 17:56:42

人们更想看到的是,学校真正做到以学生的安全和利益为核心,对于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个人品德有亏的教师或职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养奸。

  日前,“曾多次猥亵、性骚扰女生的男教师又到学校保卫处任职”一事引发网友热议。6月4日,安徽师范大学发布情况通报:已停止涉事人员朱某某在我校的一切工作。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对朱某某以及将朱某某借用到保卫处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事情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但不少网友却仍然感到“意难平”,纷纷追问:“(朱某某)不会过段时间又回来吧?”之所以有这种担忧,实在是在这一事件的发现、处理过程中,相关方始终呈现出一种被舆论推着走的状态,很难说有积极主动的作为。

  朱某某师德有亏是板上钉钉的事。此前,据安徽师大纪发〔2019〕1号文件,教师朱某某对个别女生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学校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

  早在2020年,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就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学校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录用。虽然这一规定主要针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但也体现了相关部门对性侵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度警惕,和聘用教职员工的极度审慎态度。

  大学生虽然一般已经成年,但社会生活经验仍然比较缺乏。而且,在校园的封闭环境下,无论是教师还是行政、安保人员,对于学生来说都有一定的管理职能,也处于更加权威的地位,因此非常容易影响甚至控制学生的行为。这也是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原因。也正因为此,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明文规定了“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教师的师德很重要,学校其他部门职工的道德水平也同样重要。身为教师而多次猥亵、性骚扰学生,仅仅把他调离岗位,换到保卫处,就能保证其痛改前非吗?保卫处的职能是保护学生安全,聘用一名曾经伤害过学生的人员,是否太过讽刺?相关决策者是否认真考虑了学生的利益?

  这样匪夷所思的人事安排在校内一路绿灯顺利通过,直到近日被网友发现才曝光。更令人失望的是,在网友爆料之后,学校纪委工作人员仍然毫不在意,解释说只是把他借到保卫处做一些文字工作,“等于学校就给他留了一口饭吃”。有猥亵前科而仅仅开除党籍,调换工作岗位,仍然安排在校园内工作,这样的处理,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一种“保护性处罚”。这种不痛不痒的处罚,又如何能震慑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直到舆情汹涌之后,学校才发布情况通报,停止朱某某的一切工作。难怪有网友质疑:“学校之前干什么去了?”

  当然,在舆论的推动下展开调查,该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是一种进步,但人们更想看到的是,学校真正做到以学生的安全和利益为核心,对于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个人品德有亏的教师或职工严肃处理,毫不留情,决不姑息养奸。不仅是涉事高校,所有学校、教育机构都应及时织密监管的制度铁网,而不必等到网友发现问题才匆匆处理,如此才能起到警示震慑作用,真正保护学生的安全。(土土绒)

责任编辑: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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