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学术年龄”,打造更从容的科研生态
打破单一的年龄限制,有助于推动科研评价机制向更多元、更合理的方向发展,形成鼓励持续创新、宽容探索失败的良性科研环境。
据媒体报道,2026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民进上海市委青工委主任、同济大学国豪书院副院长任捷教授带来了一个建议:在评价体系中引入“学术年龄”。“过去以跟踪式研究为主,现在则更强调原始创新和前沿突破。”任捷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说。这一建议直指当前科研生态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不少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以35岁、40岁、45岁等生理年龄作为硬性门槛,迫使部分科研人员为“赶末班车”而追逐热点、追求速成。
所谓“学术年龄”,是指从获得博士学位或正式进入科研体系起计算的科研年限,旨在依据科研人员实际从事研究的时间阶段进行评价,而非单纯依据其生理年龄。这一设计有望为科研人员提供更符合成长规律的“时间窗口”,淡化在科研评价上的年龄焦虑,从而让科研人员的成长更从容,也鼓励更多人投身于需要长期投入的前沿探索。
不可否认,过去按年龄阶段划分青年人才支持项目,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推动了青年人才的早期培养与脱颖而出。但是,这种设计也导致不少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以生理年龄为硬性门槛,迫使部分科研人员追求速成——选择周期短、易出成果的研究方向,而回避那些周期长、风险高但潜力重大也真正重要的课题。有专家就举例说明,“如果一个博士生28岁毕业,做一个实验课题要到38岁才出重要成果,那么年龄就超了,这往往会驱使研究者选择做两三年就能出成果的‘热点’研究”。
事实上,这种时间压力不仅影响科研人员的方向选择,也可能对女性科研者带来更明显的性别压力。因为她们往往因生育、家庭照护等因素,实际可用于连续科研的时间更为紧张。那么,“一刀切”的生理年龄限制,其实也就放大了性别不公,也可能带来智力资源的浪费。因此,引入“学术年龄”有助于建立更公平、更具包容性的评价体系,支持科研人员按照课题本身需要及自身的兴趣特长合理规划自己的“学术生命”。
同时,在当前人口老龄化、延迟退休政策逐步推进的大背景下,强化科研领域的弹性年龄设计也是一种必要的“与时俱进”。这方面的跟进调整其实已经有很多。如从2024年起,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年龄限制由45周岁放宽至48周岁。此外,2026年国考,报考年龄也放宽到了38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上限提高至43周岁。这些调整都意味着,引入“学术年龄”,延长科研人员的“学术生命”,有着越来越强的现实意义。同时,打破单一的年龄限制,也有助于推动科研评价机制向更多元、更合理的方向发展,最终形成鼓励持续创新、宽容探索失败的良性科研环境。
当然,淡化年龄“硬门槛”只是优化科研评价体系的维度之一。“十五五”规划建议就明确指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在这一整体方向下,如何最大程度为科研人员减负助力、释放科研人员的创新潜力,仍需要更多尊重科研规律的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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