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最近,决策层密集向民企喊话
光明网评论员:9月30日,《中国经济周刊》发表文章称,“最近,决策层密集向民企喊话”,强调党中央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还会出台更多政策,给民营企业更加良好稳定的市场预期。该文引述一企业家的话说,“国家大方向往哪边走,这比什么都重要”。文章设问:“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之际,民营企业已经支撑起中国经济的大半壁江山之后,最高层为何还要频频喊话民营企业,给民营企业派发定心丸?”
其实,对这一问题,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已经有所阐述。没有一个完善的产权制度,没有一个保护产权的社会环境,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就不舒心、不放心、不安心,就不会形成对未来的稳定的心理预期。而这也正是《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两个一批(即: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的根据所在。因为在完善产权制度问题上,在依法保护产权问题上,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办好一个案。
正因如此,为落实产权保护的“两个一批”政策,最高法院于去年提出了再审三大涉产权案件,以期用判例示范形成广泛的司法效应,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冤错案件,由此向企业家以及市场发出明确无误的司法和政策信号。在这三大案件中,顾雏军案是最典型、最具标志性的案件,是上至全国工商联乃至全国政协,下至广大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最为关注的案件。顾雏军案的典型性,使得该案对企业家及其对未来市场与经济的心理预期影响深远。因此,推进顾雏军案,即是以实际作为及其实例向企业家和市场传递正确的信号。
从顾雏军案公开庭审的过程可见,只要树立牢固的产权观念,只要坚持保护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其司法原则,承认审判机关委托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所做的财产权属关系的清理、查证及其证明,并依法承认财产权利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和处置权,顾雏军案的是非曲直就一目了然,并无可纠结之处。反过来说,如果财产权利人因为合法的投资活动、经营行为,其财产权属就变得模糊,非涉权属变动却可能导致财产关系变化甚至可以被构以罪,那么,企业家的投资经营活动必受打击,企业家也必以自我限制甚或停止投资和经营来应对此种不定预期。
从近期各种经济数据分析来看,虽经过较长时间的呼吁和鼓励,但民营企业家的投资经营活动仍然改进不彰。这一方面是受经济周期的影响,另一方面,无可否认的是,企业家的观望心理仍然浓厚。那么,企业家们究竟在观望什么,他们究竟在等待什么信号?实际上,说到底,他们就是在观望产权制度究竟如何完善,“两个一批”究竟如何落实。从名不见经传的一个作者的私营经济应该“离场”的文章在企业家当中引发的效应可窥,任何错误的信号,任何模棱两可、界限不明的信号,都能导致惊恐的效果,都会迟滞企业家信心的建立,从而挫折市场信心。
因此,推进最高法提出的再审三大涉产权案中的最具标志性案件——顾雏军案,是企业家和市场等待的重要信号。这个信号,是坚定不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实例,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举动,也是坚决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不合理障碍的实际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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