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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解决了!河南“驾车投河堵决口”车主已领到足额补偿款
光明网评论员:“7•20”河南水灾发生后,新乡、鹤壁成为重灾区。7月22日晚,河南省鹤壁市浚县新镇镇彭村一处卫河河堤决口。23日凌晨,为了封堵决口,李永祥、李文锋、郭晓攀、李同云、段永康5名红岩运输公司卡车司机将车投入河中。
几位司机为抢险救灾做出了巨大贡献与牺牲,在救灾现场也得到了县领导“照价赔偿”的承诺。但真到赔偿的时候,却困难重重。
7月31日下午,北京华品博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捐款500万元,向卫河彭村段决堤时投车堵决口的爱心单位、爱心车主致敬。根据企业的捐赠意向,每位车主将能拿到50万的捐款。
这笔钱到账之后,公司却跟他们说,因为要扣除保险、附件的钱,他们拿不到50万全款,非但如此,他们拿到的赔偿可能还不够买一辆和之前同档次的新车,生计大受影响。
而这件事日前终于在舆论的关注下解决了。9月6日晚,县政府介入此事,第二天,在县领导的见证下,红岩运输公司负责人承诺将未补偿到位的款项打到5位司机的银行卡中。此外,其他的承诺如补发工资和捐赠都已经发放。
虽然结局尚算符合预期,但这个过程实在太拖沓也太曲折了。这种拖延,本身是有代价的。其中一位司机李永祥,在投车之后妻子的精神疾病加重,看了一个多月的病;父亲原本也在生病,他没了经济来源,生活入不敷出。在大灾之后进行赔偿、补助,就是应该争分夺秒的,家庭经济若只出不进,每过一天都是煎熬。
虽说补偿终究是发放了,但这个过程难免让人有“英雄流血又流泪”的观感。补偿发放时的“精打细算”,从法理来说,未必全无道理,但不近情理。折旧费、无发票依据,在民事纠纷中确实经常作为一种减免赔偿的事项。但这几位司机的损失,不是因为民事纠纷,而是公共利益。
在救灾时拿自己价值几十万的卡车堵决口,且不说巨大的财产损失,这个过程本身也是险象丛生,几位司机都得在千钧一发之际跳车逃生。几位司机的义举让人感佩,从社会良心讲,不应该让人为救灾倾家荡产。因此,非但应该补偿他们的损失,还应给予相当的奖励。试想,若决口未能堵上,最终的损失哪堪计数?
看起来,这个纠结不已的赔偿是个程序问题,是个“依照规定”产生的不同权利主张,但根本上来说,这是个价值序列的排序问题,体现相关单位究竟如何认定价值的优先级与重要性。相比于折旧费、保险费这些具体而零碎的费用,公共利益、社会信用、价值导向,显然占据更高的位置。
社会之所以构成社会,不仅仅因为血缘联系、经济往来,还依托于很多无形之物,比如共同的价值认同。这些司机当初选择投车堵决口,恰恰是因为认同公共利益此时此刻高于一切。而抱着“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的常识思维,在补偿时也应该视为一种公共补偿,维系住最起码的公序良俗。
如果破坏这种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社会将如何运转?可以想象的是,补偿时锱铢必较的结果,就是下次遇险时个人心里的反复盘算,一定会选择最趋利避害的方式,哪管洪水滔天?若没有对公共利益的共识,那就是“一盘散沙”而无所谓社会。
这件事算是解决了,但也留下了伤口,人心的善良与勇敢,不该在这个扯皮的过程里被伤害。这种事绝不可再有,补偿款还可以分批次到位,但被打破的心理预期不是轻易能补上的。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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