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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120升油箱被加161升油事件:当事人被罚2千,加油机被没收
光明网评论员:去年11月发生的四川省盐亭县黄甸镇一家加油站存在严重计量问题的事,最近有了处理结果。盐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加油站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涉案加油机、没收违法所得30.03万元和处罚款0.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排除加油站工作人员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情况”。
这起曾在网络上引发风波的事件,暴露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难以检查甚至难以察觉的日常计量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加油站的“手脚”做得不是太出格,类似加油站在加油时的“缺斤少两”现象确实较难被发现。这是因为加油车辆几乎都是在油箱存有余油的情况下去加油,但油箱里还有多少油却很难被精确地计量,所以,即使加满油箱,只要加油显示计量没有超出油箱容积,就不会被认为存在计量问题。此外,现有车辆油表的刻度,并非精确地对应油量多少,只要不是在车辆油箱“见底”的情况下加油,人们也同样很难通过油表刻度来判断是否被“缺斤少两”。
实际上,像上述事件,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加油站出了大格——“120升油箱加了161升油”,或者消费者对自己车辆所余油量有清楚的了解,那么,加油站的坑蒙行为不知道还要持续多久。从盐亭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加油站的处罚看,这个加油站已经通过“缺斤少两”的行为“违法所得”30.03万元。30.03万元的“违法所得”,当然不是通过多计了21升油量这一锤子买卖砸出来的。这就说明,在“120升油箱加了161升油”发生之前,所有的坑蒙消费者行为都没有被发现,至少没有惊动监管部门。就此而言,盐亭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加油站所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究竟是轻是重,其是否足以阻吓效尤乃至被处罚者“重操旧业”,相信公众自有判断。
谁都知道,在目前情况下,在交通要道上开加油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同样众所周知的是,设立加油站的手续繁杂,设立条件苛刻,审批部门林立,准入门槛不低,远不是开间杂货店那么容易。以现在油品零售价格及其产生的利润,不要说罚2000元,就是罚2万、20万,怕是也难以让能“跑下”开加油站前置手续的老板感到心痛。实际上,用钱来解决赚钱行业的经营者违法违规“多赚”的问题,可能正如同罚一个酒鬼喝酒,即使不是正中其下怀,也难以起到惩罚作用。
因此,对特殊行业、准入门槛高但赢利相对容易的行业,应该将“终身禁入”列为处罚手段,以行政强制将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以及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经营者逐出行业领域,并终身不得重新从事这些行业的业务。这,或许可以使图谋不轨者掂量出“揩油”与加油哪个更划算。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