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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论员: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广州南沙区一小学建议“不让老人接送小孩”,并在文稿中多次强调该项建议,引发讨论。有媒体注意到,该建议提到,“老年人自身身体状况可能引发安全风险,由此带来的安全问题需要家长朋友们高度重视和关注。”还提到“要着重考虑老人的身体状况是否胜任”,并表示身体状况欠佳的老人,不要接送学生。
这个建议一出,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希望学校能去孩子家里接,谢谢”“三点半就放学。哪个工作上班的能去接孩子”“这建议太不接地气了,很多家庭老人接送孩子是唯一的选择”……类似的负面言论颇为普遍。
客观来看,这个建议确实有道理,不过属于一种正确的大道理。老人身体不好,接孩子当然不合适,不仅自身可能遇到突发状况,照看孩子也会成为难题。老人量力而行,不仅是接送孩子,放到任何一个场景都是适用的。
这个道理家长也都明白,但之所以还邀请老人出马,那实在也是没有办法:放学太早,自己实在腾不出手。从常理说,老人何尝不想在家歇着,父母又何尝不想亲自陪伴,条件不允许罢了。也因此,这个建议多少给人一种“何不食肉糜”的观感,属于是“痛上加痛”。
相信提出此“建议”的学校并没有什么恶意,而且从学校的角度来说,能提的建议也仅限于此了,其它的“大文章”,已经不在其能力范围之内。
相比于和这个建议较劲,更应该关注的是这个长期痛点——孩子上下学的接送问题。事实上这个问题隔三岔五就有人提出,比如今年4月就有媒体报道,有市民在人民网留言板上发帖称,深圳小学放学时间过早,不方便职工家长接送及看护,建议延时至18:30放学。对此,深圳宝安区教育局回应: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至18:00,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放学的由学校予以妥善安排。
而在2023年,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也指出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
现在不少学校都开展了课后延时服务,就是为了填补孩子放学和家长下班之间的空档。但客观上,这种课后服务的开展与否、质量成色、费用几何等并不统一,加之一些教师对延长工作时间颇为抵触,就让课后延时的实际效果打了一个折扣。
也因此,很多家庭不愿意或是没办法选择延时服务,于是又回到了过去的那个难题:想方设法早早地把孩子接回家,这时候又只能拜托老人救急了。
总之,“不让老人接送”的提醒本身并非无理,但如果缺乏配套支持,只会让家庭的无力感更强。真正需要的,还是制度层面的长效安排,是公共资源对现实困境的对接。比如能否提高课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引入更多元的课后服务种类,增加对教师的补助、提高积极性,甚至能否从政策层面引导企业安排育儿家庭灵活安排下班时间等等,都应当纳入议事日程。
当然,这些都很不容易,但也正因为困难,才更能体现公共治理的价值。社会当共同想想办法,让父母不再为放学时间焦虑,老人不再因无奈而勉力支撑,孩子也能在更安全、更充实的环境里成长。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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