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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40万套保障房闲置”之后必须严肃追责

2017-06-27 19:16:44

一首和谐优美的保障房圆舞曲,楞是在地方演成了荒腔走板——超40万套保障房大唱“空城计”,对等的责任清单也该成为审计署公告的“标配”了吧。

  6月23日,审计署发布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审计结果公告第7号):12.87万套基本建成的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搁置1年以上无法交付使用;27.24万套住房因位置偏远、户型设计不合理等,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但空置超过1年。这也意味着2016年全年有超过40万套保障房无法正常交付给住房困难群体使用。(6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

  5年审计保障房,就像《西游记》里的五个系列故事:套路一样、挖坑一样,妖怪打而不死,差别的只是妖精的名字。仅以去年审计署公告的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为例:十几万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数以百亿元建设资金被闲置,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保障资源撂荒长草、违规分配屡禁难绝,除了数字上起落有别,“剧情”完全在吃瓜群众的意料之中。

  说这些,当然不是否定审计之功。平心而论,若没有审计尽责,保障房上的问题只怕“薅羊毛”更甚。但,5年过去,有个怪圈仍令公众如鲠在喉:边审边改,却又屡审屡犯——这究竟是“不长记性”还是“胆大心肥”呢?

  审计职能,终究不能替代行政与司法的问责。叫人担心的问题无非是两个:第一,每年审计几乎都曝光出大面积的“典型问题”,那么,相关失守的制度设计为何补缺不了相同的BUG,非要在哪儿跌倒继续在那里跌下去?第二,审计厘清的线索,基本都是板上钉钉的证据,那么,各种本该抡起板子问责的主管部门,为何不能循着送到眼皮子底下的线索杀鸡儆猴?说起来,保障房显然是民生大事,但如果年年在保障房上疏忽大意或暗箱勾兑,纪检等监察部门恐怕迟早也不会坐视不管吧。

  “超40万套保障房闲置”,细究原因,心知肚明。一是前几年为“超额完工”赶进度、抢规模,根本不管配套建设。好地段给了开发商、差地段建成保障房,加上设计施工敷衍了事,但问题是,住保障房的市民也要出行也要上班,没有配套设施、住得心里憋屈还怎么安居?二是闲置保障房已经成了“连续剧”,审计署点名一次,地方部门承诺整改一次,不痛不痒、不慌不忙,既没有政绩考核上的一票否决,也没有财政投入上的严苛问责,没有痛感的闲置于是就成了“流行病”。

  真正的问题是:“超40万套保障房闲置”,然后呢?审计署的名也点了、问题的原因也讲了,如果只是“点到为止”,恐怕闲置等乱象只会有恃无恐。在高房价挤压民生的现实语境下,放任保障房闲置不用,这种“恶示范”只怕遗毒深远。一句话,保障房开工率固然重要,“入住率”与“满意率”恐怕更为要紧。

  一首和谐优美的保障房圆舞曲,楞是在地方演成了荒腔走板——超40万套保障房大唱“空城计”,对等的责任清单也该成为审计署公告的“标配”了吧。(邓海建)

责任编辑: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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