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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贩猴者:你会耍猴,别把法当猴耍

2017-07-21 17:27:55

致贩猴者:你会耍猴,别把法当猴耍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孙猴子。在悟空粉眼中,他“大闹天宫”是蔑视权贵;但若是切换成如来视角,这出“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孙猴子。在悟空粉眼中,他“大闹天宫”是蔑视权贵;但若是切换成如来视角,这出“闹”剧的剧名可以叫《耍猴》——你这泼猴,再怎么闹,最后不也在五指山下“服刑”嘛。

  “乱耍”的猴跳不出如来的手掌心,乱耍猴的则逃不出法网的“手掌心”。

  河南新野县的4名耍猴艺人,就在成都火车北站附近被森林公安抓获。

  说下背景:新野县是全国闻名的“猴戏之乡”,也是目前全国最大的猴戏市场,当地猴戏已有两千年历史。《西游记》作者吴承恩老师任新野县令时,就是资深的猴戏研究者。

  “耍猴人被抓”,乍看这几个字,有些人的脑子里会蹦出几个新闻链接:

  2014年,新野4名猴戏艺人到黑龙江表演,因只有驯养繁育证、没办运输证,被森林公安以“非法运输保护动物”为由抓获,此事引发社会热议:猴戏被列入了“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去哪都得办运输证,都得受限,那恐怕会加速衰落。最终在舆论声援下,几名涉案者因“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需要判处刑罚”。

  2016年2月,“省级非遗传承人”、79岁的河北赵县老人杨风申在制作古火会上需要燃放的烟花时,被当地警方拘留,后被赵县法院一审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刑四年六个月。该案也引起巨大争议,因为对其判刑背后是文化部门和公安机关“打架”——杨风申制造“五道古火”烟火,有省文化部门“非遗传承人”证书加持,可他却因传承绝活而获罪。

  如今又有4名新野耍猴人被抓,莫非也是因耍猴本身遭了憋屈、倒了大霉,又跌进了之前那4位猴戏艺人也跌过的坑?

  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起初兴许就是这么想的,所以给成都森林公安局发去了“求情”公函,称新野猴戏属河南省非遗项目,希望可以对四人从宽从轻处理。

  但这4名耍猴人真的冤?

  这么说吧:如果把“窦娥”的帽子给这4人戴上,没准窦娥会因冤上加冤而跳出来抗议。他们不是躺枪,分明是自己作死,然后闯入法律规制的“射程”。

  与其说他们是耍猴人,不如说他们是野生猕猴捕猎、收购和贩卖灰色利益链上的参与者——至少他们被抓是因为参与了特大猎捕、运输、贩卖猕猴案,而不是耍猴或是单纯为了猴戏表演物色“演员”。虽然他们的耍猴资历不浅,也是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的会员,随身还带着合法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但他们以耍猴人身份为非法贩卖野生猕猴打掩护,也是不争的事实。

  成都市森林公安局方面说得很清楚:非遗传承不该也不能成为对野生动物犯罪的理由,猴戏艺人有多种合法途径获取猕猴,从合法养殖场购买,或向省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这不仅不会影响非遗传承,而且名正言顺,无违法之嫌。

  正路不走,偏闯邪门,这摆明了就是召唤那句“No zuo no die why you try”。正因如此,这四人被捕后,成都市森林公安收到来自新野县的举报信,举报该团伙长期在四川等省非法捕捉、买卖猕猴,还称猴子会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非正常原因死亡,“行为极其恶劣……必(须)严惩坏人”。什么是猴怒人怨,这就是。

  对这类人表同情、为他们喊冤,那是会错了意、表错了情。 “非遗项目”不是金身护体,耍猴人身份也不是他们违法犯罪的免责金牌。要因为他们是非遗传承人就能网开一面,那《可可西里》里那群盗猎藏羚羊的坏蛋离洗白就差一门传统手艺了。

  耍猴是个跟“手艺人”等词汇贴近的传统技艺。不用搭台,无需舞美灯光,只一块空场,敲一敲锣鼓,挥一挥鞭子,拽住猴绳子,吆喝一嗓子,便是一出好戏。以往在城市巷陌里或农村乡闾间,总有耍猴的、唱戏的、说书的、玩杂耍的民间艺人出没,“肩挑家当手牵猴,流浪卖艺度日月”。

  但这些年来,包括耍猴在内的传统江湖卖艺文化已日益难以维系。在娱乐方式日益丰沛的现代化语境中,这类缺乏包装的传统民间行艺已日渐式微,类似吉普赛人一样的江湖卖艺难以为继。《最后的耍猴人》一书,就道出了猴艺传承面临的断代危机。

  耍猴技艺唱起了最后的挽歌,让人叹息,但又未必那么惋惜:这些年来,耍猴面临的争议很多,特别是集结在“虐猴”上的。逼着不断下跪、趴下、敬礼、翻跟斗,动辄抽鞭子……这些残忍的手法跟动物福利理念和法律,已难兼容。国家林业局早在2010年就下发了《关于对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止虐待性动物表演等不当行为。在此情势下,耍猴显然也该完成现代化的“演进”,接受公益和动物保护等理念的改造。

  猴戏衰落与否,自有其规律,但被“打着猴戏幌子贩卖猕猴”的行为抹黑和拖累,不可容忍。现在耍猴已经不怎么受待见了,再被“以耍猴之名贩猴”黑上一把,这就相当于那些大师、神棍们打着传统文化名义行骗,自己献丑也就罢了,还要拉传统文化垫背——传统文化真心丢不起那人。

  所以在此致那些贩卖猕猴者:你会耍猴,但别把法当猴耍;你会戏法,但别戏弄法。“打着猴戏幌子贩卖猕猴”的把戏,还是早点洗洗睡吧。(佘宗明)

责任编辑: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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