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个艾滋病日:防艾责任何以“共担”
刘阳的的不幸,对整个世界的厄运总量并未增加太多,对他自己而言却清晰、绝对。这是“个人不可承受之重”,也让人想起今年艾滋病日的主题——“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
今天是第30个世界艾滋病日。但就在今天,媒体报道的一起个案,让人五味杂陈:11月27日,在北京海淀区工作的保安刘阳(化名)外出散步时晕倒,经两个医院检查均为HIV(艾滋病)初筛阳性,医务人员称,确诊艾滋病的可能性极大。这让他的工作戛然而止,他所供职的保安队队长称,出于安全等考虑不接收其继续工作。他因此而失落:“我想我会留下,但事与愿违”。
刘阳的灰暗遭际,于无声处挠人心:他的不幸,对整个世界的厄运总量并未增加太多,对他自己而言却清晰、绝对。这是“个人不可承受之重”,也让人想起今年艾滋病日的主题——“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利,共建健康中国”。
“共担”“共享”“共建”是条因果链,而“共担”无疑是大前提:如果没有对防艾责任的共担,没有对刘阳们的共同关怀,没有对他们不幸的共同应对,那他们所承受的疾病之外的“被抛弃”,不啻为给“健康中国”留下了一块块暗斑。
防艾需要共担责任,防艾又何以责任共担?本质上,“共担”二字,照应了两个结论:防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没有人能完全置身事外,是为“共”;参与不是“意思一下”的应景式关注,而是要尽责担当,这才是所谓的“担”。
“共担”首先是要避免歧视和偏见。“比艾滋病更可怕的是偏见”“防艾首先是要反艾滋歧视”,近年来,这类观点频密见诸网上、报端;艾滋病感染者是需要关怀的病人,而非需要提防的坏人,这也是人们应有的常识。
遗憾的是,无论是刘阳艾滋初筛呈阳性后的遭遇,还是其他媒体报道的艾滋病感染者子女反映的“父母摔倒出血,没人敢靠近”,抑或是此前“患艾男童”遭村民联名驱离村庄等事件,都反映了社会对艾滋病的偏见、误解和歧视,绝非孤例式存在。全社会需要向针对艾滋病的误解偏见“宣战”:这不只是要让科普在覆盖面上继续拓宽、在涉及地域上继续“下沉”,还要开展更具针对性的偏见纠治。
“共担”还需要为艾滋病感染者赋权、确权和维权。仅消除歧视,只是“各尽本分”;关爱患艾人群,需要为“艾”而更多地主动作为——不是坐等他们“要”权利,而是从制度和社会反应层面积极保障他们的应有权益。
当下艾滋病感染者群体仍有太多权利缺角亟待填补。比如在高考权利上,去年我国唯一的一所艾滋病患儿学校——山西临汾红丝带学校,迎来中国首个艾滋病感染者独立高考考场,这是个不小的突破,却也折射出这方面权益的长期阙如。保安刘阳的被“劝退”,还有去年曝出的全国多省份百余位艾滋病感染者信息疑遭泄露遇到精准诈骗事件,这些对艾滋病感染者或是侵权或是直接伤害的行为,理应对应更强的权利保护力度。这样的权利保护,显然不能止于被动应对,而应是更主动地为其补全权利缺角,包括对侵害艾滋病感染者正当权益行为毫不含糊的“零容忍”。
共担防艾责任,需要更多的起而行之,而非止于坐而论道;需要更多的主动承担,而非将自身跟“共担”主体切割。既要避免伤害,也要主动保障其权利,既切忌将患艾人群置于“我们、他们”的结构中另眼相待,也确保应保障的权利不因“患艾”而打折扣,这样我们才算是真正做到了“共担”责任。(佘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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