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问题教师调至农村高中教学,逻辑呢?
要纠正这种明显诉诸暴力的教学方式,涉事教师显然需要一段反思和调整的时间,恐怕暂时没有资格立即投入教学,不管是在哪个学校。
日前,有网友发帖称,安徽太和县太和中学高一21班有老师体罚学生。媒体介入后,被打学生的母亲接受采访称,孩子上语文课时与同桌互推了一下,被班主任看见。随后,班主任用木棍打了一下孩子颈部,并将其带到办公室,用电饭锅的电线鞭打了头部、脸部和上身。
对此,4月1日,太和县教育局官微回应称,已查明认定太和中学教师李芳存在体罚学生事实。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李芳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岗位等级从副高级教师5级降为副高级教师7级,并调离太和中学到太和五中(农村高中)工作。通报中特意给“农村高中”加了括号,发出后引起诸多争议。许多网友表示惊诧和愤怒,“农村高中为什么要接收打人的老师”“农村学生招谁惹谁了”。
打人的老师被调到农村高中,这算是处罚,还是“流放”?不知道如此操作基于的逻辑,到底是农村高中比城里高中低一档,还是农村高中的学生比较耐打。无论如何,这样的方式并未让公众没有看到当地教育部门处理问题的正确态度。
单从通报来看,缺乏对受伤同学的道歉和慰问,也未解释事件发生的整个前因后果。当地教育局只迅速、直接地公布涉事老师的处理结果,强调“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这个重点抓得既缺乏人情味,又用意明显:让愤怒的家长和公众消气。可如此行事,既难让涉事教师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也无益于有效解决体罚问题。
而论及教育过程中的惩戒尺度,近年来,教师体罚学生时不时成为新闻,公众对此看法不一,有人坚决反对体罚,有人认为适当的体罚有益于教学和孩子成长,并建议给予教师一定的惩戒权。但是,无论是不是因为“恨铁不成钢”,一位教师做出用电线抽打学生的举动,都已然超过了惩戒的正常范围。
要纠正这种明显诉诸暴力的教学方式,涉事教师显然需要一段反思和调整的时间,恐怕暂时没有资格立即投入教学,不管是在哪个学校。当然,不能动辄因为教学过程中的一次不当行为开除一位教师,对涉事教师,或许需要暂时停职,进行一定的思想干预或者师德培训后,再重新上岗。如此,才是真正地对学生负责,对教学工作负责。
从这个角度来看,当地教育部门的回应和处理或许是及时的,但却是不合格的、不合适的。希望当地能够听得见舆论的质疑和建议,给出后续的修正及回应。不然,此事就这么过关,大家难免要继续担心太和五中的同学们。
纵观事情的前后发展,表面看这又是一起常见的不当体罚事件,但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涉事学校和当地教育局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目的,无不跑偏了。对打人教师作降级处理,调到农村高中继续教学,背后隐藏的处理逻辑令人担忧。只能说,不仅仅是师德教育,我们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深入人心,甚至是深入教育者之心,都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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