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代孕市场引关注,人们对孩子的渴求如何满足?
孩子是关系到千万家庭幸福的重要因素,对于人们养育孩子的愿望不应回避,而应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做出更精细化的规定,让公众的正当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
一篇暗访报道,把代孕这个“隐秘的角落”再次拉入公众视野。报道称,受疫情影响,到国外寻求代孕受阻,国内代孕中介机构订单明显增加,供卵者补偿金、代孕妈妈佣金等费用也水涨船高。甚至有的代孕机构被查之后,换个地方“重操旧业”。
代孕,指的是由需求方提供精子和卵子,或者提供精子、卵子其中之一,通过代孕妈妈的子宫孕育、生育孩子的行为。很显然,这个过程打破了传统的生育秩序,必将带来一系列法律、道德、伦理等社会问题。因此,早在2001年,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就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
但是,一方面,这些规定都只是行政规章,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而现有规章制度,主要规范的是正规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行为,对于个人、中介机构则缺乏执法依据,难以管理。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实施代孕技术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与动辄几十、上百万的代孕费用比起来,3万元的处罚显然不值一提。
另一方面,渴望养育孩子的巨大市场需求,也推动着地下代孕产业走向“繁荣”。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有生育障碍的夫妇比例为10%至15%,其中需人工生殖辅助技术介入才能怀孕的约有20%。不孕不育家庭、失独家庭等对孩子的渴求,是人之常情。地下代孕市场的“红火”和超高价格,就是这种需求的真实写照。
这也提醒我们,地下代孕乱象固然亟需规制,但在讨论这一问题时不能“一骂了之”。201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修正案)》草案在审议通过后,删除了“禁止代孕”条款,一度引发公众对“代孕合法化”的猜测。2017年,《人民日报》刊文讨论“代孕是否可放开”,又引起了一波讨论“代孕合法化”的热潮。去年年底,全国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开庭审理引发热议。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赋予单身女性使用辅助生育技术的权利(包括冻卵),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这些充分说明了公众对于代孕、冻卵等人工辅助生育技术有着复杂的心理,既有渴求和同情一面,也有担忧和排斥的部分。
代孕是一个极其复杂,也值得关注的问题。完全禁绝,实际上并不能做到。但现在将其合法化,恐怕也为时过早。目前来看,首先国家应该尽快从法律上明确态度,规范包括代孕在内的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使用,避免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可依的窘境。
此外,广泛而充分的社会讨论有助于凝聚共识,让人们对代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以及如何规避风险、解决争端产生更多的认识,并由社会观念的转变,推动相关政策的逐渐改变。例如,这两年对于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中的一环“冻卵”,讨论的热度很高,“放开”的呼声也很高,是否可以在有关部门的指导、规范下,先推动“冻卵”的合法化,逐步满足大众对生育的需求?
另外,养育孩子并非只有代孕能满足,适度放宽公众领养的条件,健全领养、过继孩子的规定,也是途径之一。当然,领养、过继也涉及复杂的伦理、社会问题。但是,孩子是关系到千万家庭幸福的重要因素,对于人们养育孩子的愿望不应回避,而应在深入研究、理清头绪、权衡利弊的基础上,做出更精细化的规定,让公众的正当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土土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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