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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出租的不是办公场地而是公信力

2020-10-19 19:07:35

希望当地政府尽快制止违规行为,启动追责。让自以为聪明的部门和负责人付出代价,才能让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发挥效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媒体报道,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个体户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经常会“进错门”:本来是找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人员,却因为赣榆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办事处与市场监管部门合署办公,被协会工作人员以代办营业执照为由,误导加入协会,并缴纳300元的会费。

  这是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行业协会乱收费现象。在今年7月份,国务院曾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里面明确提出“五个严禁”,包括“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和“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等。赣榆区个体经济协会涉嫌违背这些中央明文精神,只是方式更为隐蔽,而在这个过程中逃不脱责任的,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从媒体调查来看,个体户之所以会被误导,是因为个体经济协会和市场监管部门“合署办公”,办事人员要去办营业执照,因为找不到办事场所的门牌,会直接走进协会办事处,也就自然以为这两者是一家。如果不主动询问清楚,很可能就通过协会去办理,从而多交了300元的会费。这虽然不是“强制收费”,可是通过欺骗手段,利用市场监管部门的公信力,本质和“强制收费”无异。

  这种摆在明面上的“合作”,要说市场监管部门不知道其中猫腻,显然不合逻辑。其一,个体经济协会租用监管部门的办公场所,付出的租金远高于市场价。再加上群众明明可以直接办理的证照,总是要通过协会“代劳”,如果不是有利益,谁会做这样的“好事”?其二,个体经济协会每年数百万的收入中,只有2.2%用于会员活动支出,大部分均用于协会人员工资和房租。这是很明显的利益输送证据。

  可以说,市场监管部门出租的已经不是单纯的办公场地,而是公信力。如果不是利用这种“合署办公”的优势,在中央通知的规定之下,个体经济协会不可能吸纳这么多会员。多个该协会会员都反映,入会之后除了交会费,平时根本都没有什么联系。可见,该协会的套路,本就不是服务行业,而是利用市场监管部门的公信力,诱骗个体户“自愿”入会和交钱。他们站在违规的明面,背后分享收益的则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早在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正式启动脱钩改革。当时的考量之一,显然也是为了杜绝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机关的权力去压榨企业,从而减轻企业负担。这几年国家各层面都在强调优化营商环境,给市场主体降门槛、减负担。像赣榆区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暧昧“挂钩”坑害个体户的做法,是逆潮流而动的,希望当地政府尽快做出反应,制止违规行为的同时启动追责。让自以为聪明的部门和负责人付出代价,才是最有效的威慑,才能让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发挥效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敬一山)

责任编辑:郝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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