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不下导盲犬,“企鹅”岂止缺少法治意识
关爱残疾人是文明社会“标配”。屡屡发生的事件提醒我们,如果连基本法律都不尊重,连善待残疾人都做不到,酒店再富丽堂皇又有何用?
据报道,日前,一名盲人称自己带着导盲犬入住广东珠海长隆企鹅酒店时遭拒。一名疑似酒店工作人员的男子在电话中称,该酒店目前暂时没有无障碍相关的(条例),且酒店餐厅不允许导盲犬进入。在警方的协调下,酒店方面已将全部费用退还。随后,他们到其他酒店入住。
如今,涉事酒店已向当事人道歉,并表示真诚欢迎所有视障人士携其导盲犬伙伴共同游览长隆。看似得到了较好的处理,但该事件仍有追问之必要。
“他们到其他酒店入住”,意味着当事人可携导盲犬伙伴入住其他酒店,这家酒店却拒之门外,一对照更令人寒心和不是滋味。表面看,应归咎为工作人员态度傲慢,但根子还是酒店管理存在问题,试问,平时酒店管理方没有对工作人员进行基本的培训?没有告知他们必须尊重盲人?没有向他们普及有关导盲犬的基本知识?
有个细节是,涉事酒店在致歉声明中称,此事系“酒店员工的严重不当表达所带来的误解”。其实,仅仅归结为误解,仅仅归因于表达不当,淡化了整个事件的性质。一来,酒店员工缺少法治精神,无论残疾人保障法还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均赋予了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的权利,涉事酒店员工有义务尊重当事人的权利。
员工出问题,酒店当然该担责,这一点毫无疑问。像酒店这类服务业,更应该以人为本,涵养人文关怀,具有超越社会平均水准的服务意识。如果态度冷冰冰,措施硬邦邦,如何获得顾客信赖?
不久前,我国残疾人运动员在东京残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他们的精彩表现为广大残疾人树立了榜样,为残奥事业增了彩,为祖国争了光。应该说,当前全社会对残疾人愈发尊重,能够发自内心地善待他们。但也毋庸讳言,一些人对残疾人抱有偏见。导盲犬被誉为残疾人的眼睛,一些人对导盲犬的价值不了解,连导盲犬都不呵护,谈何真正善待残疾人?
揆诸媒体报道,有公交车司机排斥导盲犬,有人驱赶导盲犬……如此种种,折射了两个命题,一个是向全社会普及导盲犬有关的常识,让越来越多的接纳导盲犬,尊重盲人;另一个则需加大惩戒力度,对那些歧视盲人和导盲犬的人或企业依法处理。如果只是轻飘飘道个歉,或者嘴里道歉内心仍怀有偏见,那么残疾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就难以获得根本改善。
关爱残疾人,是文明社会的基本“标配”。而屡屡发生的事件,也提醒我们,如果连基本的法律都不尊重,连善待残疾人都做不到,酒店再富丽堂皇又有何用?(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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