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育儿女性设立“妈妈岗”:探索有益但并非努力的终点
随着社会观念、法治意识和性别平等制度的健全,女性劳动者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建立对育儿家庭更加友好的职场环境自然水到渠成。
女性生育以后,如何面对回归职场与照顾孩子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影响生育环境和生育意愿的重要问题。据报道,一些地方推出“妈妈岗”,为育儿妇女或因照顾婴幼儿需要弹性工作方式的社会闲置劳动力提供灵活工时岗位,受到不少育儿家庭的欢迎。
报道显示,目前推出的“妈妈岗”,更多存在于劳动密集型岗位。对这部分就业群体来说,一方面他们学历较低,工作关系并不稳定,生育和养孩子常常意味着他们会长期离开职场环境,而重新进入职场则需要较长适应时间;另一方面,传统的劳动力密集型岗位鼓励员工多劳多得,以计件、计时方式发放薪酬,而处于育儿阶段的女性因为要花时间照料孩子,与其他人相比就没有那么多精力、时间用于工作,在重新求职的时候处于竞争劣势。
明确设立“妈妈岗”,根据育儿家庭的特点提供灵活工时岗位,消除了求职者的一大顾虑,也体现了用人单位应尽的社会责任。在过去,一些劳动密集型的用人单位在处理女性员工生育、养育问题时,常常采取“一刀切”的措施,想方设法辞退或变相劝退育儿女性,也不太愿意招收需要腾出时间照料孩子的女性。“妈妈岗”的出现,维护了育儿女性的劳动权利,也照顾了用人单位控制人力成本的考虑,实现了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利益诉求的平衡。
不过,“妈妈岗”的存在虽然解决了育儿女性回到职场的问题,却和达到理想的生育友好型环境还有一定距离。灵活工时岗位虽然方便员工照顾孩子,却是以牺牲员工职业稳定性和收入为代价的。相比常规用工模式,“妈妈岗”的员工收入相对较低,晋升空间受到限制,也难免被人用“有色眼镜”区别对待。
在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确立社会共担生育成本、共同提供生育支持的理念,尤其在处理生育、育儿和就业的矛盾问题上,不能把责任单方面强加于某一方。生儿育女难免消耗父母的精力,需要职场创造更加宽容的条件,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员工的生育成本也不能由用人单位一方承受。此前,有建议称给雇佣女职工较多的企业减税,类似措施引发社会较多关注,税务部门也给出了积极研究储备政策的回应。
其次,虽然生育是女性特有的生理机能,但养育孩子是由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共同承担的。女性生完孩子回归职场困难重重,有很大原因在于她们被赋予了过重的育儿责任。如果父母平均地承担责任,女性就有机会从繁琐的育儿工作中得到一定解放。对此,父母之间应当实现协调,孩子的父亲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尽到自己的育儿责任。用人单位在提供育儿配套支持时也要平衡父母双方的需求,而不是刻意贴上性别的标签,导致了强化偏见的事实。
在关于设立“妈妈岗”的采访中,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这番表态令人回味:“这样做不止是为了照顾员工,我们现在用工需求量也很大。”理想的生育环境,不是来自于用人单位或社会对育儿家庭的“施舍”,而是劳动者、企业、政策制定者等多方合作的结果。随着社会观念、法治意识和性别平等制度的健全,女性劳动者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建立对育儿家庭更加友好的职场环境自然水到渠成。(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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