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克葡萄卖60元,高铁别拿乘客当冤大头
高铁上,在面向乘客销售商品时,更应该明码标价,让价格透明,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不是用一些小手段,想方设法多挣一点,把乘客当成“大冤种”。
高铁商务座乘客以为车上提供的葡萄是免费的,拆盒时才知道要收费60元,觉得有些“冤”。10月21日,南宁铁路局南宁客运段回应此事称,列车售货员未提前向乘客告知商品价格导致误会,存在违规行为,对相关人员已进行处理。
一盒200克的葡萄卖到60元,并且没有提前告知,存在诱导消费的情况,这位乘客将遭遇曝光之后,列车售货员的操作,引发了一片吐槽。涉事铁路局回应道歉,也算是给了大家一个交代。
从报道来看,列车售货员被处理一点都不冤。乘客乘坐的是商务座,附赠免费的盒饭、零食和饮料。列车售货员发完免费食品,又接着询问乘客要不要葡萄,乘客难免会下意识地以为葡萄也是赠送食品,等列车售货员拿来已经洗好的葡萄,也就只能硬着头皮付款。
诱导乘客消费,不仅是吃相难看的问题,还涉嫌违法违规——明码标价,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常识,也是《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比如,《价格法》明确要求,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要注明商品的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而且要注意,明码标价不是将价签贴在商品上就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特别提到,“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
在此事中,有的网友表示,嫌贵可以不买。问题在于,那盒葡萄上的确有价格标签,但售货员在售卖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对葡萄收费与否根本不知情,等到葡萄被清洗好,才知道这是收费商品,想反悔都来不及。售货员的操作,制造了信息不对称和误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高铁这样的封闭空间里,乘客没有多少选择、比价的空间,商品的价格又整体偏贵,基于此,在面向乘客销售商品时,更应该明码标价,让价格透明,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不是用一些小手段,想方设法多挣一点,把乘客当成“大冤种”。
值得一提的是,铁路局方面回应时,承认了销售违规,但表示商品价格合规。一盒200克的葡萄售价60元,到底贵不贵,定价合不合适,相信大家心中都有一杆秤。高铁的环境比较特殊,经营成本更高,商品卖得贵一些无可厚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明码标价,卖再贵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话说回来,高铁毕竟有一定的公共属性,经营成本更高,是否就意味着可以无限溢价?
此前,高铁盒饭价格太贵,因为被民众强烈吐槽,为此铁路部门特别推出了平价盒饭,但现实中,平价盒饭的供应量少之又少,乘客往往买不到。前不久,高铁乘客花35元买盒饭发现标价仅15元,引发广泛关注。类似的风波,都折射出高铁餐饮经营的功利。
所以,仅仅处理涉事的列车售货员,这还远远不够。铁路部门理应自省,高铁要为乘客提供便捷、舒适的出行体验,就得规范一切经营行为,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提升服务质量。(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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