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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洱海治理也得平衡利益

2017-04-06 14:22:14

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本非对立关系,这应该是常识。但洱海的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有将地方的经营者置于环境保护对立面之嫌。

  3月31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专项整治的通告》。按照通告,房屋建设手续合法且法定必备证照齐全的餐饮、客栈经营户,必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可以继续营业;证照不齐、房屋建设手续不齐的,依法取得法定必备手续后方可营业。而现在,所有法定手续已停办。这些证照不齐的餐饮、客栈,将被关停至2018年环湖截污工程投入使用之后才能继续办证。这被称为“史上最严治理令”。

  根据大理官方信息,2016年来,由于受到农业面源污染、生产生活污水、截污治污设施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洱海入湖污染的负荷大幅增加,水环境承载压力持续加大,洱海水质已经到了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拐点,洱海保护十分紧迫。在这一背景下,加大对洱海的生态保护,无可厚非。

  但正如报道显示,这一治理行动,所引发的连锁反应,不可谓小。多家客栈老板表示,整个双廊镇拥有500余家客栈,而证照齐全能继续经营的,只有39家,其余将全部关门停业。至于涉及到此次被关停的除双廊镇之外的其他乡镇、村庄的餐饮客栈数量有多大,一些客栈老板估算,不会低于1000家。这还不包括由于客栈关停,可能对于旅游市场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影响。虽说如此大的治理动作,体现的是地方的治理决心,但在一个复杂的市场体系中,政府部门任何的治理措施,都不得不建立在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平衡之上,一旦打破某种平衡,就需慎行。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决策在程序上也存疑。比如,不少客栈经营者此前已按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购置了数万元的污水处理设施,然而在排污达标后,又被告知“暂停办理”排污证。且这些停办的通知,都是临时性的口头表达,并未有正式文件。当地相关部门在治理措施上的“不确定性”,给经营者带来了巨大的困扰,也构成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影响。

  事实上,这并非洱海方面第一次就洱海治理问题,向餐饮客栈等经营者发出“要求”。2015年,网上传出云南省物价局和大理市正在拟定新的洱海资源保护费征收方案的消息。根据该方案,临海客栈收费最高标准为每间每月2000元,彼时同样引发了客栈经营者的集体吐槽。从收取高额资源保护费到关停大部分客栈,背后或许是当地政府在洱海环境治理上的思路变迁,然而,到底如何在环境治理与正常的市场经营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却依然是个未解之题。

  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本非对立关系,这应该是常识。但洱海的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有将地方的经营者置于环境保护对立面之嫌。按说,需要限制的只是排污不合格的客栈,仅以口头说明的方式,就全部叫停所有客栈的经营,不仅未能区别对待不同环保能力的经营者,在政策的公平性上存在疑问,这一要求的合法性也同样值得审视。

  在洱海治理上,地方的经营者时刻感受来自政府部门的政策压力,这显然是不正常的,在客观上其实构成了对正当市场经营秩序的“折腾”,长此以往,不但难以引发市场主体对于环保的认同,更可能影响到他们对于当地营商环境的信心,这对洱海旅游市场的长远发展的负面冲击,不可不察。严格治污,需要决策者的魄力,但治污如何有效,平衡好各方利益,更考验决策者的智慧。“一纸通告让人没饭吃”的洱海最严治理,不妨三思而行。(朱昌俊)

责任编辑: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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