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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光明网评论员:北京2022年冬奥会即将开幕,近段时间以来,与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报道愈发密集。昨天(1月2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提醒,未经权利人许可,对冬奥会赛事节目进行实时直播或延时回放的行为,均构成著作权侵权。1月17日,北京一白酒生产企业,因生产标注“2022北京冬奥”纪念酒产品,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1万余元。在此之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多次公开表示,将从严处置侵犯冬奥会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冬奥会知识产权是涉奥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奥运会是一个关注度和热度都远高于其他体育赛事的综合体育盛宴,其受众并非只有体育运动爱好者。每逢奥运会举办,都能吸引全球民众关注。关注度是一种商业价值,能够带来商业利润。民众对奥运会的关注很容易转化为消费与奥林匹克有关的任何商品,拍摄赛事视频自发传播等。在奥运会举办期间及其会前会后阶段,这些行为就容易侵犯涉奥知识产权。
因为涉奥知识产权涵盖了方方面面的内容,包括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吉祥物、赛事节目转播权利、“北京2022”标志等,都属于涉奥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举两例解释: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五环标志印在衣服上售卖是违法行为;用观众手机录制完整比赛视频并发布在未经授权的社交平台上,用户和平台方都涉嫌侵犯涉奥知识产权。
国务院颁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通过制定行政法规保护涉奥知识产权。北京冬奥组委也针对不同受众发布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权益保护指南》8册,具体细化了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这同时也是提醒各民事主体不要打擦边球通过冬奥会知识产权非法牟利。尽管如此,仍有一部分群体未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冬奥会知识产权。
上文所述白酒企业侵权案例,正是市场主体侵权涉奥知识产权的常见情形。由于民众对奥运会的关注和热情,为奥运加油成为一种自发行为。这就容易产生一种错觉,即任何的为奥运加油的自发行为,都是被认可的。实际上,市场主体自发为奥运加油的宣传行为,是一种商业宣传,在宣传过程中未经授权使用任何冬奥会相关元素,就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奥运会是竞技体育最高舞台,“奥运会也是国际奥委会的专有财产”,涉奥知识产权是不容侵犯的。从这一角度出发,奥运会实际上是一种市场活动的呈现形式,对涉奥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对市场经济的保护,事关奥林匹克运动和残奥运动的持续发展。正是因为国际奥委会对涉奥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才能始终吸引众多国际商业巨头参与合作。
当前,中国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有了长足进步,但还有继续改进完善的空间。尊重知识产权,市场主体才能走得更远。奥运会能够拥有悠久的历史和巨大的国际影响力,与其对知识产权大力保护不无关系。知识产权保护事无巨细,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举办,涉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开展,应该成为提升中国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契机。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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