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12亿古镇”矗进农地为哪般
农地关乎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农地用途改变也关系到政府是不是依法行政、民众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兹事体大,不可不慎。
据《法治周末》4月12日报道,从去年10月开始,河北省宁晋县一个投资12亿元、占地525亩的“换马店古镇”项目开工建设。记者调查发现,项目用地为当地农民的耕地,农民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使用期限为13年。而据宁晋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介绍,“土地尚未改变性质,县里准备给办80亩地,报上去了还没批下来,我们正准备对其非法占地做立案调查。”
据介绍,“换马店古镇”是一个仿古生态旅游项目,被宁晋县委、县政府确定为宁晋县2号重大工程,目标是“打造一个集休闲、旅游、美食于一体的旅游中心”。项目由河北奥通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计划今年10月对外开放。也因此,目前本该是麦苗青青的农田之上,堆积了大量的钢材、水泥和建筑材料,一派紧张、繁忙的赶工景象。
地方发展旅游的热情应该肯定,然而,再好的项目也须遵守法律规定,地方党委与政府尤其应该率先垂范,带头守法,依法行政。在建设用地还没有批下来之前,就将一座仿古古镇矗进耕地里,未免也太急了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农用地转变成国有建设用地,必须经过国家征收、补偿安置等程序,然后再面向社会挂牌出让,用地单位通过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目前的“换马店古镇”显然没有严格遵守这一法定程序,而是直接以县政府的名义批了80亩地,进行先期建设。尽管不排除宁晋县可能有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但从指标到动工,仍应遵守相关规范,不得未批先建。
况且,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凡涉及建设用地, 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普通耕地35公顷以上, 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必须由国务院批准。“换马店古镇”实际占用农地500多亩,已经超过35公顷这一限定。可见,县政府先期报批80亩,然后逐年报批,也有将大项目拆零以求获批的嫌疑。
还有一点,当地以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方式占用农地,也属名实不符。土地流转指的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而古镇项目却已经改变性质与用途,并非“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因此,即便以流转的方式拿地,也不能用于兴建永久性建设项目。
据当地农民讲,政府在拿地时,并没有依法征得农民的同意,而是有用强之嫌。比如,若是不同意,“政府就会责令在机关单位工作的亲戚做我们的工作”。如此作为,显然涉嫌动用公权力对农民进行亲情绑架。
事实上,在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问题上,国家一直十分慎重。今年1月对外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已经强调在耕地问题上要坚持严保严管。其中包括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数量不到位、补充耕地质量不到位的问题等,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
毕竟,农地关乎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农地用途改变也关系到政府是不是依法行政、民众的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兹事体大,不可不慎。(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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