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制度门槛,疏解民间救援队被收费困局
灾难骤至,民间志愿者知道紧急行动起来,地方政府及与救灾救援相关的单位部门也同样应该行动起来,畅通救灾通道,这不仅是一种行善,而本质上讲,它是一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自救。
据报道,9月19日,河南省洛阳神鹰救援队赴广东省参与防抗台风“山竹”的救援工作,返回时,在二广高速湖南省一收费站被卡,洛阳神鹰救援队虽然持有广东省市级救援证明,但最后仍被要求缴费才能通行。该事件引起网络关注并引发质疑。9月20日晚,湖南省东常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回应,称该公司收费行为依法依规,收取的过路费包含其他公司的通行费,该公司无权也无法代表其他公司免费。
驱车1700多公里,一路狂奔,赶赴灾区救援400余人,3天休息的时间加起来不到10个小时……洛阳神鹰救援队这样的志愿精神,令人感动。但他们的付出无法感化收费站,救援队车辆回程时,因为无法免费通行的问题,被滞留在收费站6个多小时,直到付费才得以通过。很多网友质疑收费站太过逐利,不尽人情,认为救援队为了公益可以不眠不休,收费站为什么就不能多一些公益精神?
这件事,湖南省高速公路公司方面的回应并非没有道理。一则,“救灾车辆免费通行”有章可循,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还是省级层面的《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均规定,抢险救灾车辆免费要经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的批准。救援队持有的是广东省地市级的救援证明,并不符合相关规定。再则,当下的高速公路运营主体复杂,通行费分成也涉及不同主体,从财务管理方面讲,执行收费的公司确实无权给予豁免。
因此,谈论民间救援车辆高速通行是否免费的问题,根本原因仍在于制度层面的设定,即免费与否应由交通部或省级政府决定。因为人性化的关怀源于此,人为的阻隔以及爱心的堰塞,也源于此。同样一趟行程,神鹰救援队手持救援证明,在广东省、广西省境内都得以免费通行,到了湖南省却被卡收费。这中间,除了相关条例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外,也与当地是否能够灵活掌握政策有很大关系。
在这个问题上,地方政府完全可以想在前面,退一步讲,即便当时想不到,但后来遇到问题了也应该迅速妥善解决。可如今,在救援队被滞留在收费站的6个多小时里,收费站以及上级公司都向哪些层级的部门请示过?这些部门又是怎样回应的?
救援车辆高速免费遇阻,不光是省际之间容易出现问题,一省之内出现此类阻隔的事例,也有很多。上个月,受台风“温比亚”影响,一辆从山东省减灾中心开往山东省青州市的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在出示了山东省救灾捐助办公室出具的凭证后,仍被收费站工作人员以“未接到通知”为由收取过路费。
频发的此类事件提醒人们,有必要对相关条例加以修订,切实降低批准免费的层级。比如,不要硬性要求必须经由交通部或省级政府的批准,而只要由市县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即可生效。客观而言,2004年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救灾车辆免征高速费,在当时确属一个巨大的进步,但多年过去,随着民间爱心的蓬勃涌流,相关免费规定已不适应时代与民意的要求,理应及时修订。
此外,除了国家层面的制度改进之外,地方政府完全有能力释放制度的善意,关键是想不想、愿不愿。灾难骤至,民间志愿者知道紧急行动起来,地方政府及与救灾救援相关的单位部门也同样应该行动起来,畅通救灾通道,这不仅是一种行善,而本质上讲,它是一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自救。
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孤立生存,也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自外于这个世界。是降低制度门槛呵护爱心公益,还是关门数钱当“自了汉”,不难选择。(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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