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规范了,才能骑得更快
与其一味指责单车乱停放,不如综合动用城市现有管理资源,共管共治,切实破解这一问题。比如,赋予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管理共享单车的权责,及时纠正民众不当行为,并对恶意破坏、损毁单车的行为人进行处罚。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方式。各地要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
从去年10月到现在,共享单车经历了一个爆发式的高速增长期。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共享单车行业已有近30家企业,其中,仅摩拜单车就联结了超过400万辆自行车,而ofo则联结超过500万辆。共享单车的“遍地开花”,受到公众普遍欢迎,也极大缓解了“城市最后一公里”的通行问题。不过,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乱停放、路权争议以及押金与信息安全等问题。此番交通部《意见》针对诸多热点问题做出详细规定,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特别是,随着公众参与的扩大,必将对这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在用户资金监管方面,据披露,目前仅摩拜与ofo两家企业,押金就已超20亿元。庞大的资金如何管好用好,不仅关系到每一个用户的权益,也关乎行业的发展。因此,《意见》在鼓励企业“免押金”的同时,要求企业严格区分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完善押金退还制度等,旨在通过外部监管避免安全风险,从而引导企业把重心放在经营和服务上,而不是将单车作为一种融资方式。
在信息安全方面,《意见》要求企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境内,并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也是出于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必要之举。
此外,《意见》提出了属地管理原则,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并要求各地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应该说,总体而言,这些规定基本符合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初衷。
当然,既然提到属地管理,公众也不免担心,会不会有些城市会以“规范”之名,把共享单车管住、甚至管死?事实上,此前已有四川峨眉山等城市公然取缔共享单车,至于划定过多的禁行区、禁停区的做法,也所在多多、不一而足。这些现象表明,现实中确实有些地方并没有完全释放对共享单车的善意,在接下来修订中,有必要明确约束地方政府在制定细则时不得违背共享、分享精神。
不仅如此,城市政府还应该真正从“绿色出行”的理念出发,从城市道路资源分配、停车区域划定、禁入区等方面,多一些宽容而非制约的政策设定。既然是为了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难题,那么,越是开放,就越是能方便民众。条条框框太多,只能管死。
其实,规范、管理共享单车,并非千难万难。与其一味指责单车乱停放,不如综合动用城市现有管理资源,共管共治,切实破解这一问题。比如,赋予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管理共享单车的权责,及时纠正民众不当行为,并对恶意破坏、损毁单车的行为人进行处罚。同时,也如《意见》已经提出的,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一种良性氛围。
而所有的管理举措,均应指向“管活”、“管好”,而非“管死”、“管跑”。这应该也是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的目的所在。毕竟,“共享单车”规范了,才能骑得更快、骑得更远。共享单车能够在极短时间内走遍全国,营销模式固然功不可没,而根本上还在于它的“接地气”、合民意,其在应和了广大民众的诉求,也填补了城市公共交通的短板。任何管理和规范,都不该漠视乃至与民意对立。(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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