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嫌贵的未必是“天价虾”
出租车司机跟海鲜店“一家亲”,既隐喻着网约车的必要性,亦警示着盘根错节的反法治化的市场语境。当然,消费者也该吃一堑长一智,不能在哪儿跌倒就继续在哪儿跌下去:一方面提高警惕长点儿心,另一方面也别蹭人家的伤疤“吃完再嫌贵”。
7月26号,来自西安的李先生和妻子去山东青岛游玩搭乘出租车时,受司机推荐到一家海鲜餐厅吃龙虾,可进店后龙虾的价格并不是出租车司机所说的每斤70元,而是368元。7月31日晚,山东青岛崂山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间发布《关于游客与渔港水产海鲜餐厅龙虾消费纠纷的调查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指出,针对游客反映的出租车司机介绍龙虾价格与饭店实际标价不相符而产生的消费纠纷问题,该餐厅和游客已协商处理。崂山区将继续加强餐饮消费市场监督检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查,该餐厅采用标价签与价目表方式标价,符合明码标价规定。(8月1日中国新闻网)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历经过“天价虾”事件煎熬的青岛旅游餐饮市场,估计更该深谙这个道理。某种意义上说,地方部门的这份调查说明,估计也是八九不离十的事实。共计968元的餐费,最终退还了950元,饭店也停业整顿了,但,即便地方监管严苛执法、涉事商家冤似窦娥,舆情与民意仍倾向于偏信消费者的投诉——这固然是强弱博弈的心理逻辑,更是公信崩塌的必然结果。
一斤龙虾究竟该卖多少钱?眼下来看,大家的纠结恰在于此,偏偏是谁也说服不了谁。有人嫌贵,说市场上一百块钱左右就能买到一斤;有人嫌便宜,说小龙虾在饭店都要卖到七八十一斤了。但问题的关键是,即便是当年的“青岛大虾”事件,价格真是症结所在吗?市场经济,周瑜打黄盖;龙虾卖多少钱,是愿打愿挨的事情。路边摊的龙虾烧烤,和星级酒店的龙虾N吃,同样成本,价格恐怕要有云泥之别了。终端销售价,当然不好拿物料成本价来傻瓜式比对。从这个意义上说,“龙虾标价368元/斤”其实很难说是便宜还是贵。真正的问题是,消费过程有无侵权嫌疑。
这份官方声明店家“没毛病”,却疏漏了一个核心事实:出租车司机有没有扮演“饭托儿”的角色?
如果店家明码标价而消费者疏于知情,那么,就算3980元一斤,吃完抹嘴嫌贵,显然也不占理;但如果消费者确实是被出租车司机忽悠来的,那么,套路深深的饭局就成了宰客游戏,据此,就算98元一斤,也经不起公平正义的拷问。遗憾的是,这个关键的“司机”尚处于深喉阶段,“交通部门正在进一步深入排查”。有没有这个“司机”、以及“司机”究竟有没有扮演掮客,这是这次“龙虾事件”真相的要害所在。如果这个证据链被坐实,那么,地方部门禁而不绝、打而不死的旅游灰黑产业链,就再度浮现在公众面前;而“天价虾”事件后重塑市场公信、重建城市美誉的努力,都可能功亏一篑在一只苍蝇身上。
顺便提一句,出租车司机跟海鲜店“一家亲”,既隐喻着网约车的必要性,亦警示着盘根错节的反法治化的市场语境。当然,消费者也该吃一堑长一智,不能在哪儿跌倒就继续在哪儿跌下去:一方面提高警惕长点儿心,另一方面也别蹭人家的伤疤“吃完再嫌贵”。(邓海建)
更多锐评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