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发文推销电脑”不能叫停了事
企业有推销产品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权力作为加持,绕开市场的公平竞争,走教育行政部门的捷径直接进校园。这其中涉及的,恐怕不仅仅是行政垄断、不正当竞争。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贵州省黔东南州教育局下发文件,推荐学生使用“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对此,黔东南州教育局局长贺代明回应称,之前下发各县市的文件是由州电教站起草下发的,只是加盖了当地电教站公章,没有加盖州教育局公章,严重违反公文规定。目前,已叫停推销并启动相关调查。
尽管黔东南州教育局避而不谈推销电脑的行政行为,而只是承认“公文违规”,但此事暴露出来的问题仍十分严重。
其一,州电教站属于州教育局直属部门,其所下发的红头文件即便没有州教育局公章背书,在下属各县市教育系统仍代表了教育局的态度,从而具有了强制性的行政效力。也即,在向学生推销电脑这一问题上,并非仅仅是“公文违规”的问题,本质上是一种“事实违规”。此前,教育部明确规定,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黔东南州为企业进校销售“学习电脑”大开方便之门,有打政令“擦边球”之嫌。
其二,即便真的只是“公文违规”,也丝毫不能减轻教育局在这一事件中的责任,而恰恰表明,黔东南州教育局不仅公然违反教育部规定,并且在公文流程、公章管理乃至内部决策等方面存在管理问题。一方面,下边教育行政部门各行其是,缺乏统属;另一方面,遇事则互相推诿,敷衍卸责。这些问题固然发生在公文领域,但却显然不止于公文。
熟悉当下教育语境的人都知道,学校是一个大宗的教辅材料市场,一直以来,众多商家绞尽脑汁角逐博弈,使出浑身解数想从中分一杯羹。“思创笔记本学习电脑”能够从中一骑绝尘,获得教育部门的红头文件支持,已经是取得了巨大的胜利。这其中是不是存在利益关联、利益输送等情形,尚待进一步调查,但从惯常的经验看,没有教育部门的许可,这个红头文件是不可能下发的。
也因此,这一推销事件并非简单的“公文事件”,而本质上是一件政商合作、强制推销的事件。教育部门以州电教站的名义行文下发,到了各县市再以教育局的名义行文,既能达到推销的目的,也预留了退路,而“公文不规范”的说辞更像是一面盾牌,保护其进退裕如。这实际上是在严肃的政令与民众的抵触之间游走,试探的是家长的接受底线。
从企业方面看,多年来,深圳思创电子有限公司就一直在进行着类似操作,主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司官网上展示有各地教育部门或教育装备中心对其产品的推荐文件摘录,涉及广东、吉林、黑龙江、江西、四川、广西、山东等十余个地区。早在2010年,就有长沙媒体报道称,“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文件向小学生推销思创学习电脑并拿回扣”。2012年,思创在宁夏也曾因持教育部门推荐函向学生推荐电脑被查。
企业有推销产品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权力作为加持,绕开市场的公平竞争,走教育行政部门的捷径直接进校园。这其中涉及的,恐怕不仅仅是行政垄断、不正当竞争。
有鉴于此,发生在黔东南州这起“教育局发文推销电脑”不能简单叫停了事。为什么类似的事例媒体多有报道,而在现实中仍时有发生?根源就在于几乎每一次事情曝光,最后均以叫停了事,这不仅不会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长记性,也助长了相关人员的侥幸心理。因此,必须深入调查,查清这里边是否存在利益关联与利益输送,并严肃问责。
一款网上差评连连的电脑居然能够堂而皇之地拿到教育部门红头文件,这本身就值得深思。反过来讲,或许正是这样的销售思路,决定了产品的品质。(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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