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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真相,消除离奇性侵事件上空的疑云

2018-02-01 09:27:45

越是离奇的案件,越是要保持足够的审慎。此案既然事关那么多人的切身利益、社会声誉,既然那么多“罪犯”仍在不屈不挠地申诉,当然应该有一个说法。

  2008年10月3日,正在读初一的一14岁女孩,向东北某地警方写举报信称,她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时间长达7年。当月底,3天内村里16人被抓。4年后,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

还原真相,消除离奇性侵事件上空的疑云

  此前,媒体对于这一案件并无公开报道。网络上仅有的一些信息,也多为被告方申冤的内容。此次澎湃新闻推出长篇报道,算是掀起了一个小角,让公众从更多的细节中,略略察知10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申冤”一方又持之以恒地在辩解什么。

  很多人看了报道后都感慨“匪夷所思”“超出想象”,这种感慨,既包括对案情本身的认知,也包括对案件查办的理解。

  先说案情。一个14岁的初中女生,居然在长达7年时间里,被几乎所有的“身边人”强奸或轮奸,这一恶劣的行为显然击穿了惯常的认知。怎么会这样?怎么可以这样?小女孩的生长环境何以会如此恶劣?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当然要施以雷霆重击。这不仅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维护这个社会的正常秩序。

  再说查办。该女孩遭到这么多亲人、老师、乡邻的侵犯,相应的证据链是否完整?从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以及作案人等诸多方面看,是不是已经形成闭合的证据链条?

  除此之外,众多被告人所称的刑讯逼供究竟有没有?如果办案部门希望证明没有刑讯逼供,有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或者说,对于被告人一方拿出的被刑讯逼供证据,有关部门又该如何认定?可以说,查清核准是不是有刑讯逼供行为,已经成为破解这一案件真相的一个要件。不妨假设一下,如果没有足够的物证,仅凭当事人口供甚至“零口供”定罪,而这些口供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取得的,则无疑变得至关重要。

  当一起案件的被告人普遍当庭翻供,否认作案,且在服刑多年之后,仍拒绝减刑,坚持申诉,则这样的表达显然不能被忽视乃至无视。尤其是,越是离奇的案件,越是要保持足够的审慎。

  该女孩现在消失了,在经历了这样一场惊心动魄的大变局之后,她希望有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尽量清除与过去的联系,这种诉求与努力很正常。即便出于隐私保护的因素,也不应该要求她直面媒体与公众。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没有责任回应被投入牢狱者的疑问,更不意味着不必接受机构与部门的调查核实。当此悬疑重重、真相隐约之际,作为直接的当事人,理当出来解疑释惑。

  不是说一起案件结案之后就万事大吉了。既然事关那么多人的切身利益、社会声誉,既然那么多“罪犯”仍在不屈不挠地申诉,当然应该有一个说法。不仅如此,10年前该女孩身边的“干爸干妈”也有必要站出来,直面质疑,讲清楚自己掌握的情况,以与众多“罪犯”的说法相互印证。

  当然,关键是当初参与办案的各个部门也应该亮出证据,消除此事件上空的疑云,主持公道,还原真相。从目前申诉的进展情况看,最高检有关工作人员已于日前约见了该案律师及两位当事人,相信整个事件正在积极推进。无论如何,法治的宗旨就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胡印斌)

责任编辑: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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