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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做微商推销产品,师道尊严去哪了

2019-07-05 17:17:17

学校应是一片净土,老师应是这片净土的守护者和维护者。狠狠刹住这股歪风邪气,才能守住师道尊严,维护好学生权益。

  暑期来临,中小学生们放下书包,开始了一段愉快的假期,而与此同时,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解放路小学四年级的家长们也暗暗松了口气。据报道,家长们向江苏新闻广播反映,在过去的一年里,孩子班级的数学老师吴某用尽各种方式,要求该班学生家长购买其“重点推荐宣传”的某品牌旗下的各类保健品、食品、洗化用品等。

  在朋友圈里做微商,对一个以教书育人为业的教师来说,真的合适吗?要知道,在一位老师的朋友圈里,除了家人朋友,恐怕大多是学生家长,还有同事。为了让老师对自己孩子多照顾,很多家长不可能对老师推荐的产品无动于衷。有关报道就说到,“因为没有购买产品,疑似小孩被区别对待”。如此看来,这样的所谓“自愿”购买,显然与市场经济下的买卖截然不同,其夹杂着或明或暗的利益输送,很难说不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性”购买。

  几千年前,教育家孔子就主张“有教无类”,学生无论贵贱,一概平等接受教育。几千年过去了,教育公平已是共识,却没想到学生会因老师卖东西而被分成“购买了推销产品”“没有购买推销产品”两类。如此,一旦沾染上了金钱的臭味,教育的公平性势必受到侵蚀。在这种错误的教育理念,以及不健康的环境氛围中,学生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其他同事会不会纷起效仿,不得不让人担忧。

  其实,对于教师经商带来的弊病,教育部认识得很清楚,态度也很明确。针对一些教师从事微商的现象,教育部去年曾作出明确指示,禁止教师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并让家长们监督,发现类似情况随时举报,一旦查证属实从重处理。问题是,教师的“推销”“强卖”行为很难界定,毕竟明面上不劝买,又没有摄像机抓拍。而且,出于对自己孩子学业的担忧,作为家长也不会向上级部门举报教师的违规行为。如此,在某种程度上,也助长了一些教师利用微信朋友圈等各种形式“推销产品”,让孩子和家长不胜其烦。

  回到这起“小学老师向家长推销产品”事件上,有关部门应迅速介入调查,一旦属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在明令禁止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的同时,还应健全法规制度,细化“推销”“强卖”的界定标准、程序,以及承担的责任后果。当然,建立常态巡查、匿名举报等监督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层面主动发现问题、作出处理,也是必要而为的,不能总让学生家长忍无可忍出手监督。学校应是一片净土,老师应是这片净土的守护者和维护者。狠狠刹住这股歪风邪气,才能守住师道尊严,维护好学生和家长的切身权益。(欧阳晨雨)

责任编辑: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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