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农民利益被罚,合村并居就得力戒形式主义
面对推进的难点,更得讲求方法,尤其是基层地区,不能将政策层层加码,将合村并居当作政绩工程,无视农民的想法,搞形式主义或者强迫命令。
据媒体报道,7月2日,山东省滨州市纪委发布一则通报,通报指出:2020年4月以来,惠民县麻店镇在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中,对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没有及时解决群众困难,损害了群众利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此次通报批评的,正是之前引起广泛热议的合村并居行动。根据报道,被点名的惠民县之前在下辖的多个乡镇街道大力推进合村并居,然而拆建过程中,一些村民面临“噪声骚扰,干扰生意,断水断电,亲朋游说”等问题。
当地的通报,并没有公布太多详细违规细节,不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定性,已经能够说明问题。而对从副县长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等相关责任人的严肃处理,既是亮明了保障农民权益的底线,同时又是对其他地区合村并居推进的一种有力的警醒。
不久前,《山东“合村并居”的真实情况》等文章发布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这也正是因为合村并居兹事体大,直接牵系到千千万万当地农民的生存问题。
其实从农村长远发展的角度看,纯靠自然演化,的确存在一些弊端。有些村庄规模小,在年轻人出走后空置率高,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大,引导集中居住有其必要性。但引导得建立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强制一刀切或者操之过急,只会衍生诸多负面问题。
关于这点,此前有媒体报道就提到,少数基层地方在落实政策的过程中,存在先拆后建、补偿标准低、强制上楼的问题。类似执行走偏的情况,侵犯了农民的权益,即便是少数情况,无疑也会降低农民配合政策主动搬迁的整体动力。
对农民来说,农村是土生土长的地方,他们有乡土情结,土地也是重要的生计来源。因此,他们在面对合村并居时出现犹疑,完全可以理解。要改变这一点,重要的是因势利导,而非动用行政权力强迫他们离开生活了好几辈的乡土。在出现争议后,山东方面及时发声,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村民同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才能实施,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不能增加农民负担”。这种及时纠偏,是对一些基层地方的敲打,也重新亮明了政策的底线。在充分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之上,合村并居才能稳妥推进。
当然也要看到,如果农民搬迁上楼后,未来的生计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生活成本大幅提高,或者拿不到应有的市价补偿,又或者说原来的房子已经拆了,新的安置楼却迟迟没有建起来,那耗资不菲的拆建,就成了白折腾,这也有违合村并居、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原本初衷。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的合村并居行动,已经推行了多年,现在正处在成果巩固的阶段。面对推进的难点,更得讲求方法,尤其是基层地区,不能将政策层层加码,将合村并居当作政绩工程,无视农民的想法,搞形式主义或者强迫命令。
这次惠民县因为合村并居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被点名通报,面对民众反馈争议问题,就该及时地纠正处理,避免合村并居走样。同时,这次通报也是一次警醒,在惠民县之外,其他地方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完整的保障?推进乡村建设,对这些问题同样需要有系统的清查和梳理。(熊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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