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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政府职能转隶坑了扶农项目

2020-08-24 18:08:54

职能部门无论改了什么名字,做了怎样的职能转隶,都是头顶国徽的,都是人民政府的组成机构,这是根本,这是初心,这也是底线。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合作社把钱投进去了,农田改造了,也经过验收了,政府的补贴资金却迟迟没有到位。据报道,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的永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投入767万元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田间铺设喷灌管道,为项目区通了电、建了水泵站,还建了2座桥、修了1.1万米的砂石路,早在2018年就得到市国土局的初步验收,但足足2年过去了,601万的财政补贴还是没有下拨。遭遇这种尴尬的不止于一家。很多合作社都申请了“先建后补”的财政项目,从此背负上了上百万的债务,合作社无法周转,影响到了正常买种、施肥的农业经营。

  如果说“先建后补”的项目,是合作社和地方政府部门签的“合同”, 那么如今合作社已经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地方政府也该履行自己的义务把约定的财政拨款拨付到位。但是,由于补助资金迟迟未支付,合作社负债压力巨大、农民拿不到工资、高标准农田的效用也无法发挥,问题出在哪?

  原来,2019年机构改革后,隶属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的农田整治职责划入农牧厅。按自治区土地整治中心整治科科长张某飞的说法:政府职能转隶后,他们系统就“不再承担土地整治项目的职责,因此没有向这个项目的拨付渠道”。而接受转隶的区农牧厅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人却表示,“未完成最终的验收和资金拨付,属于未完工项目”,还得由原来的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拨款。

  两家说得似乎都有道理,毕竟财务政策红线摆在那里,谁都不能越线。但是,合作社按政府的要求进行土地改造,投出去了几百万,现在几乎难以经营下去,很多的农民生计都可能出现问题。政府职能部门的转隶过程中,“先建后补”项目出现的一个小细缝,对于农民来说是承担不起的损失。

  中央三令五申,不得“新官不理旧账”,后任必须把前任作出的承诺履行完毕,在政府职能转隶过程中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接受职能转移的部门,必须履行对前一部门的承诺。职能部门无论改了什么名字,做了怎样的职能转隶,都是头顶国徽的,都是人民政府的组成机构,这是根本,这是初心,这也是底线。

  这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既然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作出了承诺,就应该把承诺履行到底。就目前来看,当前的“建而未补”问题主要卡在一些财政规范、支付通道等技术性问题上。说到底,这些问题都不是原则性问题。只要一切行政措施的出发点、落脚点都能体现人民至上原则,技术性问题并不难解决。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牵头给出折衷方案,将2017、2018年的“先建后补”项目纳入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用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支付“先建后补”项目的遗留资金。当然对于目前的折衷方案,可能会有机构感到自己“吃亏”了,“担风险”了。但是,要想想因为职能部门的转隶导致政府作出的承诺没有兑现,导致政府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那怎么办?职能部门就得有所担当,就得对人民负责,只求自己所在部门的“无风险”就把矛盾推出门外,是不行的。

  政府职能转隶了,但也要把此前的政策遗留问题解决掉,遵守对人民的承诺,把好政策的效应充分发挥,这个道理不复杂。(沈彬)

责任编辑:刘冰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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