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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让员工下跪脱衣自扇耳光:“打工人”首先是“人”

2020-10-29 17:41:07

在法治社会,企业的“家法”也要受到法律的审视,而员工也并不是企业的“家奴”,企业管理方式、培训方式理当止于员工的尊严和权益边界。

  又见企业的奇葩培训。近日,一段员工集体跪地自扇耳光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一群人情绪激动喊着口号,有人甚至自扇耳光,脱去上衣双手拍地。10月28日,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人社局已介入对该事件的调查。该工作人员称,大岭山镇正在处理该事件,会有统一回复。同日,大岭山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一名工作人员称,“家具厂员工跪地自扇耳光”一事他们不方便回应,将由东莞市人社局统一回应。

  尽管此事到底发生在哪家公司,还有待进一步核实确认,但视频展示的画面应该是真的。类似的名为培训实为给员工洗脑、变相教唆自虐的职场现象,其实近些年时有出现,这次不过是添了新的案例。

  按照此前疑似涉事企业的回应,此次培训是请了第三方培训机构,让全国12个最优秀的经销商跟店员一起完成的,培训的主题是心灵成长和打造团队。并且,网传的员工集体下跪自扇耳光的画面,只是其中的一个镜头,“经销商想以这种自愿的形式,让员工看到他们最激烈最巅峰的状态。”

  从这番回应中我们大致可以获得几点信息。一是,企业把责任推给了“第三方培训机构”,但事实是,容忍这样的“培训”上演,企业自然是最大的责任人;二是,在常人看来显得极其荒唐的培训内容,在企业那里却往往被包装上了诸多“美好”的外壳。比如,有的美其名曰“企业文化”,这里说的则是“心灵成长和打造团队”。言下之意,这是企业正常的管理需求。

  然而,企业文化也好,打造团队也罢,一旦突破了公序良俗乃至法律的边界,都不过是赤裸裸的侵权行为。在法治社会,企业的“家法”也要受到法律的审视,而员工也并不是企业的“家奴”,企业管理方式、培训方式理当止于员工的尊严和权益边界。这方面的法律规制其实是非常清晰的。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类似的现象层出不穷,其背后的重要原因还是企业打擦边球的代价过低。从诸多曝光的案例来看,鲜有企业因此受到实质性处罚。这也反映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即劳动者权益保障,尤其是对应的人格尊严保护,现实中仍有很大的真空地带。甚至可以说,一些企业所谓的“狼性文化”,就是建立在“低人格保护”的基础之上。这无疑需要司法、执法、劳动监察等多方面的完善和跟进。

  最近,“打工人”的说法走红,如何善待“打工人”也引发不少讨论。其实,从大量的以给员工洗脑为乐、拿践踏员工尊严的方式来给员工打鸡血的所谓培训来看,善待“打工人”,首先还是应该明确一条常识,即把“打工人”当“人”。如果这一底线认知都无法确立,谈再多的“善待”也只是话语泡沫。真正把员工当人来看待,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尊重常识,奇葩培训自然就会少一点,企业也可以少受那些奇葩培训机构的“忽悠”。相应的,企业越是尊重员工,就越会受到社会的尊重。(朱昌俊)

责任编辑:郝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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