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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矿爆炸事故:严查迟报,也要反思原因

2021-01-13 11:30:24

尽管随着监管的加力,近年来迟报、瞒报现象已有所改观,但依然不能低估一些企业乃至基层政府弄虚作假、掩耳盗铃的惯性。

  日前,山东烟台通报一起金矿爆炸事故:1月10日14时,位于栖霞市西城镇正在建设的五彩龙金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井下22名工人被困。事故发生后,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施救,但由于对救援困难估计不足,直到1月11日20时5分才向栖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有关情况,存在着迟报问题。

  春节就在眼前,这个节骨眼上出现安全问题,造成22人至今被困,尤为让人痛心。而事故发生后,企业未第一时间上报相关情况,导致迟报问题达30小时,这更不啻为次生灾害。当前,救援工作仍在进行之中,我们希望相关方面能够尽最大努力,将事故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但对于迟报问题,同样应该一查到底。

  事发时为1月10日14时,但直到1月11日20时5分,相关方面才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中间相差了30个小时,而这段时间恰恰是救援的黄金时期。虽然说,事发后企业也组织了救援,但及时上报事故,既是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的明确要求,也直接关系到救援的效率和被困人员的实际安危。如果说事故发生是“意外”,那么,这般迟报操作,无疑是故意的人为伤害。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在发现超出自身救援能力后,相关方面是向栖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有关情况。那么,在此之前乡镇一级政府是否知情?换言之,之前的迟报,到底完全是企业抱着侥幸心理擅作主张,还是有基层政府的默许乃至授意,必须一五一十地查清楚,绝不能放过任何责任者。同时,更应该反思,企业的这种侥幸心理到底是如何形成的?退一步思考,如果发生事故后,企业顺利救出了被困者,是否就意味着该事故可以瞒天过海,当作没发生过?

  此外,去年12月15日,掌上栖霞曾报道栖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700米矿井作业一线进行现场检查。安全检查后的不到一个月就发生爆炸事故,如此时间上的巧合,也警示有必要倒查相关检查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检查刚走,事故就发生了,到底是企业对问题整改不到位,还是检查走过场未能发现问题,这些疑问都应该在后续的事故原因调查中予以明确解答。

  同时,此事也再次提醒,尽管随着监管的加力,近年来迟报、瞒报现象已有所改观,但依然不能低估一些企业乃至基层政府弄虚作假、掩耳盗铃的惯性,在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常态化监管等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事故发生,本就是企业安全生产危机的极端暴露,而发生后还进行迟报,则是错上加错,人为放大事故的后果。其背后反映的共性问题还是,企业对于安全、生命的保障和尊重明显不足,相应的监管也未给企业传导足够的规范压力。要知道,“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从来就不是抽象的口号,唯有落实到每个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和监管执行中,才能真正变得实至名归。在安全问题上,容不得丝毫的侥幸,任何的疏忽都可能造成惨重教训,也让企业付出巨大代价。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也是各类事故的高发期。这次事件无疑为各地的安全生产再次敲响警钟。应急管理部也在日前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抓好重要节点和关键期的安全生产,这是必须的。但是,企业的安全运行,监管措施的落实,事故发生后的规范处置,更要落实在每一天中。(朱昌俊)

责任编辑: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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