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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护理专业学生去电子厂实习,职业教育不能如此敷衍

2022-02-28 09:37:02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职教机构的实习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实习,及时督促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我们是学护理专业的,竟被学校派到电子厂实习,一天要在流水线上工作十多个小时……”连日来,湖北恩施一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变味”事件引发热议。

  根据学生爆料,该校300多名护理专业的学生被分配到多个车间,主要工作内容是加工、检测电子元器件。还有不少学生被安排到夜班工作,每日晚8时上班,需工作到次日早8时。一同学因工作时间过长而精神恍惚,在流水线上被研磨钻孔的钻头扎伤了手掌,送医后缝了2针。学校老师们承诺,学生每月实习工资2000元起。但提供实习岗位的某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介绍,如能正常出勤,学生正常月工资约在4000元至6000元之间。

  学生到底是实习还是变相打工?学校是否在中间“赚了差价”?该校办公室主任表示,学校不存在从中牟利的行为;因专业特殊性,本地和外地均无医院接纳护理专业学生,只得把学生派到电子厂实习。

  实习是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与参加工作有着本质区别。就目前所知的信息来看,该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至少有以下几个疑问待解答。

  其一,为什么安排学生参加与专业毫无关系的实习?去年年底,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指出:“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护理专业与电子元器件加工、检测八竿子打不着关系,对学生职业技能的提升毫无帮助,根本不应在护理专业学生的实习选项上。如果按照学校的解释,“本地和外地均无医院接纳护理专业学生”,可见该校没有能力为学生安排对口的实习岗位。那么就不得不追问一句:该校到底有没有能力进行职业教育?

  其二,学生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根据前述《规定》: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该校选择的实习单位为何敢明目张胆地违反相关规定?学校知情吗?这是不是该校学生实习的普遍情况?

  其三,为何老师承诺的实习工资与实习单位所称的实习工资差距如此之大?按照相关《规定》,实习工资应该“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该校组织的实习有没有做到?

  这些年来,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出了一系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2021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提出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2021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到2035年,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可以说,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和政策框架已经十分明晰。

  但实事求是地说,当前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印象并不好。不少人觉得上职校就是“混日子”,将其作为“不得已”的选择。也正因为此,我国职业教育提出了“提高质量、提升形象”两大任务。然而,类似“让护理专业学生去电子厂实习”的做法,不光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更大大破坏了职业教育的口碑,令人失望。

  当然,由于实习管理涉及的主体比较多,监管相对困难,实习问题向来是职业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但是,职校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不能因为发生在校外就放松管理、敷衍了事,甚至猫腻丛生、借此牟利。如果不大力整顿职校实习乱象,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必将大打折扣,“提高质量、提升形象”的任务也就无从谈起。

  安排好学生的实习活动,是职业教育机构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一事件也提醒我们,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职教机构的实习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实习,及时督促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归根结底,教学质量是职业教育的生命线。不能再让不负责任的实习给职业教育“拖后腿”了。(土土绒)

责任编辑:郝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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