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年龄红线”未消,又来30岁歧视?
近年来学历歧视、年龄歧视愈演愈烈,大多是由于用人单位在招聘条件上逐渐“加码”,在这种环境下,很难进一步提出消除歧视、推进公平的诉求。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称,2022年5月9日,宁夏水利厅发布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其中招聘基本条件设置为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该网友表示,该限制条件不符合宁夏事业单位招聘常规设置,极大影响考生报名的积极性。请领导认真核查此事,将年龄放宽至35岁,扩大竞争范围,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对此,宁夏水利厅对此答复称,因该厅干部职工队伍年龄老化情况非常严重,为了优化职工队伍年龄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确保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结合该厅干部队伍现状,经研究,将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年龄设置在30周岁以下。5月19日,该厅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对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包括年龄)进行了调整,已发布公开招聘的补充公告。根据补充公告,招聘年龄限制均调整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将招聘年龄限制从30周岁以下调整到35周岁以下,看似回应了网友的关切,然而,这仍旧把35岁以上的求职者排除在外。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要防止并纠正年龄歧视,就必须真正取消35岁的“年龄红线”,给所有求职者平等的求职机会。
近年来的两会上,一直有代表、委员提出“取消35岁年龄限制”的建议。如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再次提出“解除35岁职场恐惧,修订国家公务员报考年龄限制”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胡卫建议,修订相关劳动法规,要求用工企业不得将年龄作为招聘、晋升或辞退的红线,并在各类企业中保证一定的40岁及以上人员比例。这得到舆论的大力支持。
由此可见纠正年龄等就业歧视面临的现实困境。此事件中,招聘单位可能也是在“试探舆论”,先把年龄调整到30周岁以下看看舆论作何反应,如果反对声音强烈,再调整到35周岁以下,这对单位来说没有损失,还可以树立“从善如流”的形象。近年来学历歧视、年龄歧视愈演愈烈,大多是由于用人单位在招聘条件上逐渐“加码”,在这种环境下,很难进一步提出消除歧视、推进公平的诉求。
防止和纠正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首先需要用人单位形成科学的用人观。不少用人单位以拥有用人自主权、本单位的现实情况为由,为设置年龄限制辩护,如原有人才结构老化,需要招聘年轻人优化年龄结构等。可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人才结构老化,需要认真分析。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或是用人论资排辈、给青年人的上升空间小,导致青年人才流失,如果继续这种用人方式,即便招聘到年轻人也难以将其留住。而且,只面向某个年龄段求职者招聘,也会带来新的年龄结构失衡。所以,只有不重身份、资历、年龄,“任人唯贤”才能避免人浮于事,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受传统用人观影响,依靠用人单位的自觉来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是很困难的,对此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必须意识到,如果对于公开的、在招聘公告中就进行歧视的行为都难以纠正,那么对于隐形的就业歧视就更难以消除了。(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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