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共享电单车遭罚款,不能把治理难题转嫁给消费者
市民、平台、管理部门的诉求,往往存在出入。协调好这些关系,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更明确的共享电单车管理办法,或许才能接近于一种理想的治理效果。
近日,广东广州一男子因骑行无牌共享电单车被交警罚款一事,在网络上引起关注。7月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广州市多个区的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到,广州市禁止投放无牌共享电单车,目前市面上大多数共享电单车均为非法投放,建议市民停止使用。
此前据媒体报道,两名男子骑着某品牌共享电单车在广州市番禺区行驶时,被交警拦下,称“没牌不可以上路”,并表示要开罚单,引发男子当场质疑,“(既然没牌不能上路)为什么可以经营”。这样的质疑,显然不只是这名“莫名”被罚的骑行者才有。一名网友的留言很有代表性:你可以生产,可以投放,但我不可以骑,要罚款?
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在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上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过量投放带来的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对此,一些城市明确表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单车”,未尝不可以理解。但是,监管部门的“不鼓励发展”遭遇平台的投放积极性,到底如何有效处理,这实际是一个复杂的治理问题,需要在城市秩序维护、平台经营权利、市民需求满足等多个维度寻求一个最大公约数。现在却变成了向骑行“无牌”电单车的市民开罚单,这显然简单、粗暴。在很大程度上说,也是把治理难题转嫁给了消费者。
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解释,之所以未对平台投放的电动自行车作出处理,反而是优先处罚骑行的市民,是因为对前者“缺少法律法规上的监管”。言下之意,对于大量投放的“无牌”电动自行车,监管部门似乎是无可奈何。而市民“驾驶无牌的共享电单车属于非法上路”,就有明确的处罚依据。且不说这种做法能否真正解决问题,如此回避源头治理,而拿市民“开刀”的做法,也明显给人以“拣软柿子捏”的观感。
要知道,平台到底能不能继续投放电动自行车,监管部门不能只是简单说一句“不鼓励发展”,也不能一边认定是非法投放,一边却又束手无策。若经过科学论证,城市的电动自行车的确饱和了,那就应该及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给予平台准确的预期,并及时对不合规的、过量的投放予以有效规制。在这种根本性工作未取得突破的情况下,就先对骑行的市民开罚单,这怎么说都有失公平,也不该是有效处理好城市共享电单车管理难题该有的样子。说得轻一点,这不利于从长远角度真正解决问题,说重一点,未尝不是在回避矛盾,有懒政之嫌。
至少在目前阶段,在加快推动共享电单车管理规则完善的同时,相关部门应该重点加强与平台的沟通,引导平台合规、适量投放,至于对市民的骑行行为,可以强化相应的安全引导和服务,但动辄开罚单,还是应该慎重。因为这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共享电单车过量投放与城市秩序维护的矛盾,还反而有激发新的矛盾的可能。所以,对于其利弊该有更充分的权衡,多思源头治理之策。
另外,电动车自行车的投放,是不是过量了,是不是已经出现了“弊大于利”的情况,相关部门也不妨提供更多的数据来向社会作出说明。毕竟,市民的真实需求,平台的经营诉求,与管理部门的管理追求,往往存在出入。协调好这些关系,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更明确的共享电单车管理办法,或许才能接近于一种理想的治理效果。(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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