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不在家仍要交水费?农村供水也是一道民生考题
如何妥善把握其中的平衡,促成村民和供水企业的共赢,考验的是基层政府的利益协调能力——服务、监管、适当的成本分担,或都不可缺。
针对近日有网友投诉“即使长期不在家,一吨水没用,也需缴纳最低消费96元”一事,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经初步核查,报道所指的水厂为罗针新建水厂,存在每月多收2吨基本水量水费的情况。目前,已责成罗针新建水厂立即停止违规收费的行为,下一步将对违规收费户数和金额进行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在多数人的生活经验中,自来水自然是用多少交多少费,根本不存在“最低消费”的说法。但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自来水供水范围大,管线长,漏损率较高,相应的运行和维修养护成本也较高,的确存在所谓的“最低消费”的规定。像这次相关部门就确认,当地实施两部制水价制度:用水单价最高限价2.0元/吨,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月,超过3吨按实际用水量收费。
客观说,这一做法平衡了当地自来水厂的正常运营成本和居民的正常用水需求,乍一看可能与通常做法格格不入,但也未尝不是特定条件下的一种相对合理的方案。不过,此事中村民投诉96元“最低消费”一事,并非无理取闹。因为当地之前政策确定的“最低消费”标准是3吨/月,而全年96元则实际上相当于5吨/月,这明显属于一种变相涨价了。
事实上,去年当地相关部门就已责成涉事水厂进行整改。为何到今天当地还是有村民受到此事的困扰,到底是如水厂方面说的“误解”,还是不合理的收费标准仍在执行,相关监管部门确实需要查清楚,该叫停的叫停,该处理的处理。目前,当地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一回应应该说是负责任的。
不过,此事中可能还有两个问题也值得重视。第一,据网友称,罗针镇大多数人在外务工,只是逢年过节回家,用水的日子不长,用的水量不多,也就是说,即便按照3吨/月的“最低消费”标准,不少用户可能还是觉得不公平。针对这一情况,当地不妨重新予以考察核实,在综合考量村民用水状况和供水成本的基础上,科学评估是否还需要继续在当地实施两部制水价制度。
第二,据水厂负责人反映,因为农村水费只能上门收取,实际收费户数只占一半,因此水厂在亏本经营。如果这一细节属实,当地相关部门在查处相关违规涨价问题之外,或也应正视水厂在合理收费上的难题,兼顾好用户的实际情况和水厂正常经营需要。毕竟,水厂如果长期“亏本经营”,这必然影响到供水的可持续性发展,最终伤害的还是村民的利益。
农村供水,本身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成本过高,村民难以承受;收费过低,企业可能又没有供水积极性。如何妥善把握其中的平衡,促成村民和供水企业的共赢,考验的是基层政府的利益协调能力——服务、监管、适当的成本分担,或都不可缺。可以说,这也是一道真实的民生考题。(朱昌俊)
更多锐评敬请关注